1、 null
2、 典型的利益冲突情形可归纳为六大类,即“6P分类法”。
3、 在承担公共职责过程中,应审慎评估资助方是否因其个人利益或经济动因而干扰公众福祉,切实保障科研工作的中立性与公开性,防止利益冲突对项目决策过程及最终成果造成偏差性影响。
4、 是否存在因本人、所属机构或资助方可能获取经济回报、知识产权权益等潜在收益,进而削弱研究数据真实性与客观性,并引发外界合理质疑的情形?
5、 外界将如何评价我的资助方或研究支持单位在课题构思、过程监管、方案设计、实验实施以及论文撰写等关键环节中的实际参与度及其潜在影响力?

6、 我的资助方或项目资助机构在各类研究决策中的介入程度,是否符合公平性与必要性原则?其角色定位是否清晰、边界是否合理?
7、 若未及时、如实披露相关利益关系,或将导致学术声誉受损、投稿被拒、已发表论文被撤回等严重后果。当期刊编辑、同行评审专家或读者就有关方的参与提出疑问时,我是否具备充分依据予以回应?务必秉持审慎态度,坚持信息公开与程序公正,以捍卫研究的独立性与公信力。
8、 我本人、所在单位或资助方是否曾就本研究的开展或成果发布作出过特定承诺?此类承诺是否会为我带来直接或间接的收益,抑或使我在研究成果归属、应用转化等方面面临潜在责任与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