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须本人发起单位调转申请,前提为无待审核事项;登录个人入口→基本信息修改→单位调转→填新单位信息→原单位48小时内同意→新单位完成转入审核;同一身份证号每年仅限调转一次。

继教通系统中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单位信息与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职称评审直接挂钩,单位名称错误会导致学时无法归集、申报被驳回。必须由本人发起调转申请,且当前无任何待审核事项(如学时待审、信息变更待批)才能操作。
个人发起单位调转申请
第一步:用本人实名认证的账号登录继教通平台(https://ggfw.gdhrss.gov.cn/zjjyweb/),确保登录的是【个人入口】,不是单位入口。
第二步:进入【用户资料管理】→【基本信息修改】,页面底部会出现【单位调转】按钮,点击进入。
第三步:填写新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会自动校验该单位是否已在继教通平台注册。若未注册,需联系新单位管理员先完成单位注册,否则无法提交。
第四步:提交后,原单位管理员必须在48小时内登录其单位子系统,在【审核账户】→【人员调转】→【人员转出】中点击【同意】;否则申请自动失效。
第五步:原单位同意后,新单位管理员收到待办提醒,须在【审核账户】→【人员调转】→【人员转入】中完成审核。双方均确认后,单位信息即时更新,个人主页显示新单位名称。
单位管理员代为发起调出
方法一:原单位操作路径
原单位管理员登录单位子系统 →【审核账户】→【人员调转】→【人员调出】→输入调出人员姓名或身份证号 →勾选目标单位(需提前由新单位完成注册并公示)→提交。
方法二:新单位同步操作
新单位管理员收到调入申请后,必须在72小时内完成审核,超时系统自动关闭通道,需重新发起。
【注意】同一身份证号在同一自然年内仅允许调转一次,调转成功后30天内不可再次发起。
上传材料补充说明
调转过程中无需上传营业执照等证照,但若系统提示“单位信息不匹配”,需由新单位管理员在【法人单位管理菜单】→【单位信息变更】中上传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并提交市级人社部门审核。
这一步操作必须由新单位经办人完成,个人账号无此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