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现个税APP或电子税务局中有未授权任职、虚假收入或不知情申报,即可能被冒用信息,应立即通过APP申诉“被任职”“被收入”、WEB端批量申诉、税务机关书面异议及公安机关报案五种方式维权。

如果您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中发现存在未授权的任职受雇信息、虚假收入记录,或完全不知情的纳税申报行为,则极可能遭遇个人信息被冒用。以下是针对该情形的多种处理方法:
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发起“被任职”申诉
该方法适用于在APP【我的】→【任职受雇】中发现从未就职或已离职但信息仍未更新的单位。申诉后,相关任职信息将即时隐藏,税务机关同步启动核查。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右下角【我的】进入个人中心。
2、点击【任职受雇】,查看全部单位列表。
3、找到疑似冒用单位,点击进入该条记录详情页。
4、点击右上角【申诉】按钮,仔细阅读【申诉须知】。
5、申诉类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从未在职(完全未入职)或曾经在职(已离职但信息未同步)。
6、填写补充说明,如“本人从未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或“已于2025年6月离职,此后无任何劳务往来”,并提交。
二、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发起“被收入”申诉
该方法用于处理APP中显示的非本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虚假纳税明细。若不申诉对应收入,即使已申诉“被任职”,该笔收入仍会参与年度汇算,导致多缴税款。
1、在APP首页点击【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2、选择对应纳税年度及所得类型,点击【查询】。
3、定位到异常收入条目,点击进入详情页。
4、点击右上角【申诉】,阅读须知后点击【开始申诉】。
5、在申诉类型中,根据实际关系选择:从未在职、曾经在职或目前在职。
6、填写补充说明,例如“该笔收入申报时段本人正在境外留学,无境内劳务行为”,并提交。
三、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批量申诉
当异常收入涉及多个单位、多笔记录且时间跨度较大时,WEB端支持更高效的数据筛选与批量操作,避免逐条重复提交。
1、访问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完成实名登录。
2、点击右上角头像,选择【个人信息管理】→【任职受雇信息】进行“被任职”申诉;或点击【特色应用】→【申报收入查询】进行“被收入”申诉。
3、在收入查询结果页,勾选需申诉的多条记录,点击【批量申诉】。
4、系统跳转至申诉页面,确认申诉单位,选择申诉类型并填写统一补充说明。
5、提交后,页面显示“申诉已提交”,系统自动生成申诉编号。
四、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异议申请
当APP及WEB端申诉未获及时响应,或需同步固定证据、加快核查进度时,可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提交正式书面异议申请。
1、准备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税APP异常截图打印件、情况说明(注明时间、单位名称、收入金额及异议理由)。
2、前往主管税务机关(通常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3、在导税台领取《自然人身份信息异议申诉表》,如实填写并签字。
4、将材料递交至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现场登记并出具《受理回执》。
5、保留回执编号,后续可通过个税APP【办&查】→【异议申诉】模块关联查询办理状态。
五、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留存报案回执
个人信息被冒用报税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常见表现形式,已构成治安或刑事立案条件,报案可推动源头追查并为后续维权提供关键证据链。
1、整理完整证据包:个税APP异常截图、申诉提交记录、收入明细导出文件、通信记录(如有可疑电话或短信)、行程凭证(如异地/境外期间证明)。
2、前往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派出所,说明被冒用个税信息情况,明确要求立案侦查。
3、在《受案登记表》中准确填写涉案单位名称、申报时间、收入金额等要素。
4、获取加盖公章的报案回执原件或《立案告知书》,该文件可在税务申诉复核、法院诉讼中作为关键佐证材料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