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次性奖金可选择单独计税或合并计税:单独计税按月均奖金查税率表计算;合并计税则并入综合所得,扣减6万元等后统一计税;个税app可试算比对两种结果。

如果您在进行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时,需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即年终奖)应缴税额,则必须明确其适用的计税方式及对应公式。以下是两种法定计税方式的具体计算步骤:
一、单独计税方式
该方式允许纳税人将年终奖从当年综合所得中剥离,按月度税率表换算后单独计税,适用于避免综合所得“税率跳档”情形。
1、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月均数额。
2、根据该月均数额,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中查找对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3、套用公式: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4、该税额不与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合并,独立计算、独立申报。
二、合并计税方式
该方式将年终奖并入当年全部综合所得,统一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有利于充分使用6万元基本减除费用及专项附加扣除额度。
1、汇总全年综合所得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及全年一次性奖金。
2、从总收入中依次减除:60000元基本减除费用、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及捐赠支出。
3、计算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4、套用公式:应纳税额 = (综合所得收入总额 - 各项扣除)×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三、个税APP试算操作路径
纳税人无需手动反复演算,可通过官方渠道快速比对两种方式结果差异,确保选择最优方案。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实名登录。
2、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点击【工资薪金】栏目。
3、在【奖金计税方式选择】界面,分别勾选“单独计税”与“并入综合所得”选项。
4、系统自动调取申报数据并生成两套应纳税额结果,页面直接显示应补(或应退)税额差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