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優化調整無人機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
為加強無人機出口管理,促進無人機產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法》和
為加強無人機出口管理,促進無人機產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法》和相關規定,現就優化調整特定無人駕駛航空飛行器及其相關物項的出口管制措施公告如下:一、調整出口管制範圍
滿足以下特性的物項,未經許可,不得出口:二、實施時間
本公告自2023 年9 月1 日起正式施行。
三、其他事項🎜🎜🎜商務部將繼續追蹤評估無人機出口情況,及時調整完善相關政策。 🎜以上是三部門優化調整無人機出口管制措施,反對民用無人機被違規用於非和平目的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