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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檢發現 54 批不合格,北京市監局約談雅迪、愛瑪、小牛等電動自行車企業

王林
王林原創
2024-07-25 14:34:11730瀏覽

抽检发现 54 批次不合格,北京市监局约谈雅迪、爱玛、小牛等电动自行车企业

本站7 月25 日消息,7 月24 日下午,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召開全市電動自行車 生產銷售單位警示約談會,雅迪愛瑪、小九號台鈴新日 等電動自行車品牌生產企業及其在京代理銷售企業負責人參加。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首先通報了近期監督抽檢發現的54 批次不合格電動自行車產品情況,並就開展全市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

全鏈條整治以來發現的典型問題,與企業代表深入溝通交流。嚴格做到「四個嚴禁」:
  • 嚴禁在京投放、經營《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
  • 》外車型;
  • 嚴禁在京投放、經營不符合電動自行車相關國家強制性標準的產品;
  • 嚴禁在京投放、經營不符合電動自行車相關國家強制性標準的產品;
  • 嚴禁在京投放、經營未經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CCC 認證)的產品;

嚴禁在京從事電動自行車違法拼改裝違法行為。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現場公佈了
2024 年度第13 批、5 起電動自行車違法警示案例

,均為違法拼改裝行為,本站整理如下:

案例1:北京順民商貿中心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

2024 年5 月,北京市懷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北京順成為民商貿中心檢查發現該經營主體售出2 輛電動自行車後應消費者要求為其加裝防護鋼架並改裝長鞍座,並為其中1 輛電動自行車更換電池。該經營主體上述行為違反了《

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

》第十八條的規定,屬於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

2024 年 7 月,北京市懷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三十條對該經營主體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 36000 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2:北京騎瑞電動自行車店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

2024 年5 月,北京市平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北京騎瑞電動自行車店檢查發現該經營主體為了迎合顧客需求,用從網上購買的配件對2 輛電動自行車鞍座及下方電池倉進行了改裝,經檢驗,整車質量、尺寸限值、蓄電池防篡改等項目不符合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標準要求。該經營主體上述行為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屬於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

2024 年 7 月,北京市平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三十條對該經營主體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 30000 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3:北京天成寶德電動車商行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

2024 年3 月,北京市密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北京天成寶德電動車商行檢查發現,該經營主體將3 輛電動自行車原廠的鋰電池連接口更換為鉛酸電池連接口,並放在經營場所內用作體驗車展示銷售。該經營主體上述行為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屬於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

2024 年 7 月,北京市密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三十條對該經營主體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 30000 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4:北京娘娘府好友自行車門市部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

2024 年3 月,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公安交管部門關於北京娘府好友自行車門市部的案件線索移送,經核查,執法人員發現該經營主體存在協助顧客對其銷售的電動自行車進行調速的行為。該經營主體上述行為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屬於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

2024 年 4 月,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三十條對該經營主體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 40000 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 5:北京百姓萬嘉商貿有限公司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

2024 年3 月,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獲公安部門關於北京百姓萬嘉商貿有限公司的案件線索移送,經核查,執法人員發現該公司對銷售的車輛進行調速,經相關部門檢測,調速後涉案車輛速度達到了33.6 公里/小時。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屬於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

2024 年 4 月,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三十條對該公司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 30000 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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