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需分项计算:综合所得按年汇算,工资薪金按月累计预扣,年终奖可选单独或合并计税,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预扣后并入综合所得,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如果您需要确定自己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需根据收入类型、扣除项目及适用税率进行分项计算。以下是针对不同所得类型的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一、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综合所得涵盖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类,统一按年度汇算清缴,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套用超额累进税率表。
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减去60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再减去专项扣除(如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将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综合所得税率表》,查出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3、代入公式: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4、若已预缴税款,则最终应补或应退税额为:应纳税额 - 已预缴税额。
二、工资薪金所得月度预扣预缴计算
单位每月代扣个税时,采用累计预扣法,目的是平滑税负、避免年终集中补税。
1、计算截至当前月份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月份数)-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将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对应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3、计算累计应纳税额 =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4、当月应扣缴税额 = 累计应纳税额 - 累计已缴税额。
三、全年一次性奖金两种计税方式
年终奖可选择单独计税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二者结果可能差异显著,纳税人可自行比较后择优适用。
1、单独计税: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根据商数确定月度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按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 × 月度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2、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将奖金与全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合并,统一减除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按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总应纳税额。
3、比较两种方式下应纳税总额,选择税额更低的方式申报。
四、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劳务报酬属于综合所得,但预扣预缴阶段按比例预征,年度汇算时并入综合所得统一计税。
1、每次收入 ≤ 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 - 800元;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2、每次收入 > 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 × (1 - 20%);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3、年度汇算时,劳务报酬收入按收入额 × 80%计入综合所得收入额。
五、稿酬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稿酬所得享受30%减征优惠,且同样在年度汇算中并入综合所得,但预扣环节即体现减免。
1、每次收入 ≤ 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 - 800元;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 (1 - 30%)。
2、每次收入 > 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 × (1 - 20%);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 (1 - 30%)。
3、年度汇算时,稿酬收入按收入额 × 56%(即打八折后再打七折)计入综合所得收入额。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该类所得按次计税,预扣规则与劳务报酬一致,年度汇算时并入综合所得统一处理。
1、每次收入 ≤ 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 - 800元;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2、每次收入 > 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 × (1 - 20%);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3、年度汇算时,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收入额 × 80%计入综合所得收入额。
七、经营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等,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全年收入总额 - 成本 - 费用 - 损失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将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经营所得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3、代入公式: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