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8 月14 日消息,北京市消協發文,根據2021 年7 月12 日北京市五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加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管理的通告》,加強北京市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管理,重申嚴禁販賣、購買違規車輛,綜合考慮車輛電池壽命、行業車輛置換時間等,對既有存量車輛設置過渡期,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限期淘汰退出。
2024 年 1 月 1 日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不得上路行駛,不得在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停放。違規上路行駛或違規停放的,執法部門將依法查處。
合規電動三輪摩托車是指符合國家工信部公告目錄、通過3C認證、符合北京市環保排放標準、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並合法領取機動車牌證的車輛
本站注意到,駕駛合規電動三輪車需考取「D 本」。無「D 本」駕駛電動三輪車,將面臨罰款、拘留等處罰。 北京市六環路(含)內道路禁止電動三輪車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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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明年1月1日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禁止上路行駛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