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 選擇器特異性與優先權
當多個CSS 選擇器套用於單一元素時,瀏覽器必須決定哪個選擇器優先。這稱為選擇器特異性。
決定選擇器特異性的規則:
!重要和內聯樣式覆蓋:
特異性:
選擇器的特異性由其組件的數量和類型決定:
最後一條規則優先:
範例:
<code class="css">body { font-size: 14px; } #header { font-size: 16px; }</code>
考慮以下CSS 規則:
對於 中的元素,這兩個規則都適用。然而,由於 #header 選擇器具有更高的特異性(#id > tagname),因此其 16px 的字體大小值將應用於
標籤。
注意:
針對同一元素且具有不同特異性等級的多個規則並不罕見。這可用於最佳化特定情況的樣式或覆寫特定實例的全域規則。以上是如何確定 CSS 選擇器優先權?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