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ison >interface Web >js tutoriel >Javascript之this关键字深入解析_javascript技巧
首先,我先抛出一个定论:”在Javascript中,This关键字永远都指向函数(方法)的所有者”。
函数
如我之前的文章所述(Javascript作用域),定义在全局的函数,函数的所有者就是当前页面,也就是window对象。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把函数用引号引起来,因为定义在全局的函数,其实也就是window对象的一个方法。
所以,我们即可用通过函数名直接调用,也可用通过window.方法名来调用,这个时候,方法中的this关键字指向它的所有者:window对象。
如果,我们查看window的introduce属性,就会得到:
答案是肯定的,如果调用introduce函数,你就会认识我是Laruence。
事件处理函数
也许,对于this关键字的迷惑,绝大部分原因是来自把函数(方法)用在事件处理的时候。
function showValue() {
alert(this.value);
}
document.getElementById('name').onclick = showValue;
呵呵,如果你能想到这个问题,那说明你在认真的看我的文章,否则,我建议你从头看起,否则看完了,你还是迷糊~
恩,对,对于上面的代码,showValue是定义在了全局对象,那么看来问题只能发生在onclick事件绑定的时候了。
我们知道,在JS中一切都是对象,函数和方法也都是对象的属性,只不过函数有可执行的内部属性。所以,对于上面的代码,在对onclick绑定处理器的时候, 其实是对id为name的输入框Dom对象的onclick属性赋值。
也就是说,我们把函数showValue Copy 给了name输入框对象的onclick属性。如果我们查看此时的onclick:
但是,迷惑的事情就来了,比如下面这种写法:
恩,因为这个时候,并不是赋值,而是引用。
如果我们注意俩种onclick的写法,你会发现,对于之前的方法,我们使用的是:
dom.onclick = showvalue; //没有调用符
而对于刚才的方法:
onclick = "showvalue()" //有调用符
这个也能侧面的反映出俩者的区别:对于前者,是赋值,而对于后者是引用。如果我们这个时候查看输入框的onclick属性,我们得到:
alert(dom.onclick);
看到区别了么?也就懂得为什么了吧?
讲到这里,有一个很有趣的例子,大家可以在IE下试试:
改变this的指向
那,既然我们已经知道为什么了,那怎么才能让this指向我们想要指的地方呢?
对于上面的事件处理函数来说,我们可以有如下几种写法:
dom.onclick = showValue();
dom.onclick = function() { alert(this.value) ;}
//想想刚才我们的引用,是如何把这句嵌入的.
dom.addEventListener(dom, showValue, false); //ff only
而对于不是事件处理函数的场合,我们可以使用apply,或者call,来改变this关键字的指向。
比如:
function introduce() {
alert(this.name);
}
introduce.call(laru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