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资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相关要求,方可进入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应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进行在线申报,严格依据系统操作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并同步将纸质申请材料及相关附件报送至企业注册地所在市(含扩权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 由企业所在地省辖市(含扩权县)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开展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后,以正式红头文件形式上报,并将全部申报材料一并转交至厅政务服务大厅;大厅工作人员负责核验营业执照、人员证书等关键证照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无误后予以受理。

3、 材料受理后,由建筑管理处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实质性审查;审查结束后,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法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官方网站同步发布公示与公告信息。

4、 行政许可决定生效后,政务服务大厅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质证书的制作、盖章及送达工作,确保申请人及时领取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