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依法应自动顺延至哺乳期届满为止。职工有权依法主张自身权益,用人单位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切实保障其合法劳动权利。
1、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应当主动与处于哺乳期的职工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其真实意愿与实际需求,征询其关于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意见,确保劳动关系处理过程合法合规,兼顾双方正当权益。

2、 职工明确表示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应依法及时启动续签程序,完成书面劳动合同续订。续签的具体内容、期限等事项由双方平等协商确定,确保流程规范、条款清晰,保障劳动关系持续稳定及双方权益不受损。

3、 如用人单位经综合评估后决定不再继续用工,须在合理期限内向职工出具正式的书面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并同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手续完备、程序正当。

4、 在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的前提下,即便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亦无权单方终止劳动关系。若已擅自解除,则属于违法解除行为,依法须向职工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即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5、 处于哺乳期的女性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依法享有要求续签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必须依法落实其劳动保障权益。

6、 持续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坚守职业道德底线,做一名守法诚信、尽职尽责的合格劳动者,积极投身日常岗位工作,共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