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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学生可根据个人发展规划自愿决定是否赴海外深造,在申请出国项目时,建议优先选择与本专业方向一致或高度相关的学科领域。
3、 学生完成报名后,需依次通过学院初审与学校终审;获得境外合作院校正式录取通知书,并在校内完成项目备案及协议签署手续后,方可按计划派出。
4、 如未能通过校内审核流程,学生仍可自主申请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交流学习项目(自费形式),但须事先提交申请并获学校书面批准后,方能成行。

5、 吉林师范大学持续深化国际化办学路径,与多所境外高校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合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培养、交换生计划、国际学分课程引进与共建等多样化交流模式。
6、 交换生项目面向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支持其赴境外合作院校开展为期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全日制学习;修读课程经认定合格且学分达标后,可全部转换为我校对应学期的课程学分。短期交流实践项目则聚焦跨文化体验与能力拓展,组织学生赴境外高校或机构参与语言文化研修、科研训练、专业实习等多元化实践活动,助力学生提升全球胜任力与综合素质。
7、 校际双学位项目依托中外高校协同育人机制,学生在满足双方学业要求的前提下,可同时获得吉林师范大学与境外合作院校分别颁发的学士/硕士学位证书;主流培养模式涵盖“2+2”“3+1”“4+1”“3+1+1”等多种学制组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