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须在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完成,依据职工2025年度应发工资总额(含基本工资、奖金等,不含高温津贴等非工资性收入),按线上系统流程操作,包括资格确认、登录申报、数据导入、签字材料上传及审核结果查询。

如果您正在为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但对操作流程或政策要点存在疑问,则可能是由于未掌握线上系统入口、模板填写规范或工资构成认定标准。以下是完成此项工作的详细步骤:
一、确认调整资格与时间窗口
单位须在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完成当年度基数调整,逾期系统将关闭申报通道,且不可补调。调整依据为职工2025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应发工资总额,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等全部劳动报酬,但不包括高温津贴、交通补贴、差旅费、五险一金单位负担部分等非工资性收入。
1、登录当地统计部门官网,查询并确认2025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数据;
2、对照本市公积金中心公布的上下限标准,核验拟申报基数是否在区间内;
3、检查单位在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有效,若仍使用组织机构代码,需先至柜面变更;
4、确认经办人已在公积金业务系统完成实名认证,并持有有效的法人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二、选择办理渠道并登录系统
目前全国多数城市已实现全程网办,仅灵活就业人员及特殊情形单位需线下办理。线上渠道以法人身份登录,系统自动校验单位信息与职工参保状态,避免因信息不一致导致申报失败。
1、访问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点击“单位网上业务大厅”;
2、选择“法人数字证书登录”“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或“浙里办/随申办/爱山东等政务平台跳转登录”;
3、登录后进入“年度业务”栏目,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4、系统自动带出单位基本信息、当前缴存比例及职工名单,确认无误后进入填报界面。
三、录入或导入调整数据
根据单位职工人数差异,可选择单笔录入或批量导入方式。批量导入适用于职工超10人的单位,能显著降低人工误差率;单笔录入适用于新增、离职或基数异常需单独核定的职工。
1、点击“批量导入”,下载官方Excel模板;
2、在模板中准确填写职工身份证号、姓名(不得含空格)、调整后月平均工资;
3、对从其他表格粘贴的数据,必须使用“选择性粘贴→数值”功能,防止格式错乱;
4、对含数值的列(如工资、补贴),执行“数据→分列→第三步选择‘文本’”,确保系统识别无误;
5、保存处理后的模板,返回系统点击“选择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审批”。
四、材料上传与职工确认
系统要求上传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认表》或《承诺函》,用于证明单位已履行告知义务。未提供签字材料的,系统将拒绝审核通过,且无法补传。
1、打印系统生成的《调整清册》或使用中心官网下载的空白表;
2、组织职工逐人核对工资基数及月缴存额,必须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
3、如职工因故无法现场签字,单位须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认承诺函》;
4、将签字页扫描为PDF或JPG格式,按系统提示上传至“档案上传”环节;
5、勾选“已如实填报并承担法律责任”声明,点击“下一步”进入最终核对页。
五、审核结果查询与异常处理
提交后系统将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重点校验工资数据是否超出上限、是否低于下限、是否与税务申报数据逻辑一致。触发预警的,将退回并注明原因,单位须按提示修正后重新提交。
1、登录原申报系统,进入“业务查询→基数调整查询”;
2、输入调整年份(2026年度)及资金性质,点击“查询”;
3、查看每名职工状态,显示“已通过”即生效,“退回修改”需点击详情查看具体驳回理由;
4、对工资数据异常被退件的,需同步核对个税APP中2025年度综合所得申报记录;
5、已提交业务不可在线修改或删除,确需更正的须持纸质材料至公积金直属业务部专柜撤回原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