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立项时,编制组确定了四个要素:科学性、先进性、协调性和可实施性。
现代数据中心的规模、应用和需各不相同,如何让不同级别的数据中心都有据可依?即如何实现可实施性?钟景华说明:“当时编制组和专家们认为一定要将机房分级,而这恰恰与当时还没看出版的美国通信行业协会标准TIA/EIA-942《数据中心通信设施标准》不谋而合。”
立项会议后几个月,TIA/EIA-942标准在中国发布,编制组立即开始翻译工作。然而,他们认为新标准的分级不能完全参照TIA-942,因为其中的T3级并不适合中国的国情。 T3级要求系统采用“一用一备”的运行方式,即在主用系统检修时直接切换到市电工作。这种做法在电源质量较好的情况下是可行的。但是,国内电源谐波和瞬间断电情况较多。如果直接使用市电,可能导致信息丢失、传输错误或设备损坏的风险。因此,中国需要根据国内电力环境特点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以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新规范将根据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使用性质、管理要求以及在经济和社会中的重要性,将其划分为A、B、C三个级别。A级对应TIA/EIA-942的T4,B级对应TIA/EIA-942的T2,C级对应TIA/EIA-942的T1。虽然T3可以归类为A级,但需要在设计时进行必要的完善。这是新规范与旧规范最显著的不同之处。
新规范还在术语和符号、机房分级标准、电磁屏蔽、网络布线、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并包含了附录。
机房的装修 先要按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根据具体选用设备及安装的要进行设计和规划,其次要尽量满足在采光、防尘、隔音的条件下,营造合理的工作环境,其中要考虑的是:吊顶和墙面装修材料和构架应符合消防防火要,使用阻燃型装修材料,表面阻燃涂覆处理,达到阻燃、放火的要。机房地板优先使用耐磨防静电贴面的防静电地板,抗静电性能较好,长期使用无变形、褪色等现象;地板净空高度通常在10--50cm。房间要综合考虑照明灯具、空调和湿度设备的配置:为隔音、防尘需装设双层合金玻璃窗,配遮光窗帘等等。
机房的高度和空间
机房的高度和空间,应考虑敷设地板及吊顶装修后净高。由于机房多采用下进线方式,地板下要敷设走线槽和通风,地板净高一般在10--50cm左右;而房顶吊顶一般要取齐过梁下部,并留足灯具和消防设备暗埋高度,通常占用一定高度,这样房间的净高累计减少了近1m,普通楼房的高度在机房装修后会显得较低,也不利于设备的安装。房屋净高应在3.2m~3.3m的范围(机房设走线架或槽道)。目前,大型机房地板下应设送风孔道,因此,在建筑设施设计时应整体设计机房大楼或特定楼层、机房。对中心型的机房,随着新技术新设备的发展,业务会不断扩大,应按中、远期发展的趋势,适当预留一些设备空间。机房设备一般按机柜间与操作间隔离的原则行安装,特别是交换机、光传输设备、集群设备等自动化程度高,网管系统可完成设备大部分调测监控及系统操作,无需频繁进入机柜间,这样可减小人为因素对设备的影响。
信号电缆与供电电缆的交叉
应按照有关规范,注意土建预留要遵循平行线缆相互隔离的距离不小于50~60cm,竖井通过楼层时要尤其注意,尽量保持间距,避免电力线干扰通信传输。在机房、站区通信、电力线密集人井、电缆房中,更要注意各自的盘绕、路径的最优布设。
机房的消防
要考虑机房的消防灭火设计,根据消防防火级别设置确定机房的设计方案,建筑内首先要具备常规的消防栓、消防通道等,按机房面积和设备分布装设烟雾、温度检测装置、自动报警警铃和指示灯、自动/手动灭火设备和器材。机房火灾报警要在一楼设有值班室或监控点。
需要注意
机房消防设计国家已颁布相应的规范和要,在制定方案后应主动及时申报消防部门审批,同时注意机房的装修与消防的协调适配,否则验收时整改工作量较大,也容易造成建设损失。
机房建筑的防雷
由于机房通信和供电电缆多从室外引入机房,易遭受雷电的侵袭,机房的建筑防雷设计尤其重要,而在通常的站区建筑设计中往往忽视这一点,机房的建筑防雷除应有效地保护建筑自身的安全之外,也应为设备的防雷及工作接地打下良好的基础,机电工程多采用联合接地方式,系统设备接地都是与建筑接地连接在一起的。建筑防雷设计施工完成后应提供准确的系统接地网或接地环带的位置和布设图,避免设备接地网与建筑接地网冲突。由于联合接地的特殊要,机电工程中禁止直接使用建筑接地线和电源接地线作为系统设备的地线。
满足设计选址、设计高度的情况下,土建设计中如果能利用机房建筑设计在楼顶建立铁塔,是一种经济实惠的方案,各地多有成功的经验。
一、主机房内通道与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搬运设备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
2.面对面布置的机柜或机架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2m;
3.背对背布置的机柜或机架背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lm;
4.当需要在机柜侧面维修测试时,机柜与机柜、机柜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2m;
5.成行排列的机柜,其长度超过6m时,两端应设有出口通道;当两个出口通道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在两个出H通道之间还应增加出口通道。出口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lm,局部可为0.8m。
二、人流、物流及出入口:
1.主机房宜设置单独出入口,当与其他功能用房共用出入口时,应避免人流和物流的交叉。
2.有人操作区域和无人操作区域宜分开布置。
3.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通道的宽度及门的尺寸应满足设备和材料的运输要,建筑入口至主机房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
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绝缘体的静电电位不应大于1kV。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等必须进行等电位联结并接地。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以上是不同级别的数据中心都能依据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设计的详细内容。更多信息请关注PHP中文网其他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