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的英式读音为“ˈdʒɑːvəskrɪpt”,美式读音为“ˈdʒɑvəˌskrɪpt”;它是一种具有函数优先的轻量级,解释型或即时编译型的编程语言,常用来为网页添加各式各样的动态功能,为用户提供更流畅美观的浏览效果。
本教程操作环境:windows7系统、javascript1.8.5版、Dell G3电脑。
JavaScript(简称“JS”)是当前最流行、应用最广泛的客户端脚本语言,用来在网页中添加一些动态效果与交互功能,在 Web 开发领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JavaScript是一种具有函数优先的轻量级,解释型或即时编译型的编程语言。虽然它是作为开发Web页面的脚本语言而出名,但是它也被用到了很多非浏览器环境中,JavaScript 基于原型编程、多范式的动态脚本语言,并且支持面向对象、命令式、声明式、函数式编程范式。
JavaScript在1995年由Netscape公司的Brendan Eich,在网景导航者浏览器上首次设计实现而成。因为Netscape与Sun合作,Netscape管理层希望它外观看起来像Java,因此取名为JavaScript。但实际上它的语法风格与Self及Scheme较为接近。
JavaScript是一种属于网络的高级脚本语言,已经被广泛用于Web应用开发,常用来为网页添加各式各样的动态功能,为用户提供更流畅美观的浏览效果。通常JavaScript脚本是通过嵌入在HTML中来实现自身的功能的。
完整的 JavaScript 是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
核心(ECMAScript):提供语言的语法和基本对象;
文档对象模型(DOM):提供处理网页内容的方法和接口;
浏览器对象模型(BOM):提供与浏览器进行交互的方法和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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