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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基础的小明要如何成为前端工程师?

青灯夜游
青灯夜游转载
2019-01-25 15:34:094480浏览

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零基础的小明要如何成为前端工程师的,通过一段虚构的故事慢慢带你看前端工程师到底需要会哪些东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零基础的小明要如何成为前端工程师?

如果你是个毫无基础又想要转职成前端工程师的迷惘初学者,你脑中浮现的第一个问题有八成会是这个。接下来你会做什么?你大概会用:「如何成为前端工程师」、「前端入门」、「前端转职」、「前端非本科」等等的关键字来搜寻,然后呢?

然后我希望你能搜寻到我这一篇,让我来好好告诉你。【视频教程推荐:Web前端教程

本篇文章会由一段虚构的故事慢慢带你看前端工程师到底需要会哪些东西,故事看完了,你也差不多知道你到底该学什么了。

这篇文章的目标是你没什么程序基础也能够看得懂,故事情节的发展顺序不一定代表真实世界中这些技术出现的顺序,顺序的安排只是因为我觉得这样子能帮助初学者更好理解这些技术到底在干嘛。

好,让我们开始吧!

在很久很久以前…(真的很久)

那时候小明12 岁,正在念小学六年级。在上电脑课玩着世纪帝国的时候(how do you turn this on?),老师突然宣布学校有举办班级网页设计比赛,优胜者可以获得十个好宝宝章。

身为一个从小学二年级就开始用电脑的人,小明自认为对电脑操作都很熟悉,心想网页应该也不难,就决定接受这个挑战。并且在回到家之后,上了百度搜索:

[急]请问要怎么写网页?求解20点

底下热心的网友们给了他两个关键字:FrontPage跟Dreamweaver,并且跟他说写网页其实很简单,这两个软体提供了很多现成的元件,你就想成是在打一份word文件就好,只是你可以加上按钮、表单等等只有网页会出现的东西。你只要用拖拉的方式,就能够很轻易地写出一个网页来。

就如下图所示,你可以立刻看到你的网页长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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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搞不太懂是怎样一回事,但小明试用了一下这两套软体,发现写个网站还真的很容易!就跟编辑文件一样,你想要编辑什么文字你就直接改就对了,要图片的话也可以很轻松的直接插入。

一直到小明长大后才知道,原来这种编辑模式就叫做「所见即所得」,你看到编辑器里面长什么样子,实际上的网页就会长成那个样子(英文叫做WYSIWYG,What You See Is What You Get)。

经过一番摸索之后,小明完成了班网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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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才小六,不要太苛责他

「才一个下午我就可以做成这样,再给我三天,我应该可以拿优胜吧」乐观的小明自觉前途一片光明,想说今天也累了便先去洗洗睡了。

他不知道的是,坎坷的未来正在等着他。

与网页本人的初次见面

隔天放学回家,小明打开电脑想要继续做班网,可是却发现FrontPage 怎么样都打不开,重开机、重新安装都没有用,就只差重装系统了。可是重装系统会把即时通的历史记录全部都洗掉,不要不要,到时候小美传给他的讯息就都不见了,这可不行。

束手无策的小明,看着昨天用FrontPage 产生出来的index.html,不知道哪来的灵感,对它点右键,选了「以记事本开启」,看到了惊人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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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Sublime,只是小明的记事本比较高级

「这是什么东西!」整个画面上,小明只看得懂中文,其他的根本不知道在写些什么。

原本小明想把视窗关掉,可是却转念想说再看一眼好了,而这一看却让他发现了一些规律:

似乎都是成双成对出现的,有就会有

style 看起来好像跟背景颜色之类的样式有关

观察到规律之后,小明心想那不然我来改改看,看会发生什么事情好了。于是他就把

  • 通讯录
  • 复制了几次并且改成其他文字,也把body 那边的background 换成#666666。

    接着存档,不用记事本而是用网页来打开,小明看到了下面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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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小明手动改过的网页

    「哇!居然还真的改了!」

    一直到日后小明去书店翻书才知道,原来网页本人其实就是那个用记事本打开的文字档,而FrontPage 在做的事不过就是自动帮你产生这些文字而已。而那些成双成对的<>我们叫它标签,不同标签有不同的用途。

    举例来说,

  • 就是list item 的意思,而标签里面放的就是你的内容。至于style 则是人如其名,负责管理所有跟样式有关的操作,background 就是背景,color 就是文字颜色。

    这些标签跟内容我们叫它HTML(HyperText Markup Language),那些样式叫做CSS(Cascading Style Sheets),这就是构成网页最基本的两大元素。【相关视频推荐:HTML教程CSS教程

    知道网页原来是由文字组成,不一定要用现成软体才可以写出来之后,小明便抛弃了FrontPage,跑到书店买了几本网页入门的书,下定决心从基础学起。

    不到半个月,他就已经可以只靠文字编辑器来写出整个网页。

    我也想要华丽酷炫的功能

    得意洋洋的小明觉得同年龄一定没有人像他这么认真参加这个比赛,看来要拿到第一名是轻而易举了。如此天真的小明,有天碰巧看见隔壁班的小华在请教电脑老师一些网页的问题,便凑上前去看。

    不看还好,一看惊为天人,两千四百万人都惊呆了。

    首先呢,网页上面有一个计数器,可以显示一共有多少访客曾经造访过这个问题。再来,你的滑鼠附近会有一圈文字,滑鼠移到哪里文字就跑到哪里,超级酷炫!还有网页跑马灯会不断轮播班级的公告,就跟实体的跑马灯效果一样。

    意气风发的小明在那一刻哑口无言,深深觉得自己只是只井底之蛙,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大。花了一些时间整了好自己的心态以后,小明鼓起勇气问了隔壁班的小华:「欸欸,你那些效果怎么用的,可以教我吗?」

    『很简单啦,你去搜寻:网页建置百宝箱,那里真的是百宝箱,要什么有什么!根本就是网页设计师的哆拉A 梦』

    回到家以后小明照着做了,果真发现一片新天地,那里充满着各式各样的酷炫功能跟效果,你只要把一段文字复制贴上到你的网页就能够起作用。小明选了几个自己觉得很帅的效果,改造了一下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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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感谢一下网页建置百宝箱,尽管现在已经连不上了   QQ

    可是,如果只是复制贴上的话,是赢不过小华的!必须要以这些特效为基础自己再自定义修改一下,才能够杀出重围,惊艳到学校的评审老师们。

    秉持着这样子的决心,小明仔细看了一下贴到网页的那些文字,希望能发现一些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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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滑鼠移上去会动来动去的特效

    虽然看不太懂是在做什么,但小明心想:「这应该就是写程式吧」,透过一些程式码来操控HTML 上面的元素,产生出会震动的图片的效果。

    上网查了一些资料之后,小明才发现原来这个程式语言叫做JavaScript,能够操纵网页上面的东西,只要是看得到的地方都可以用它来操作。所以理想上能做出任何你想得到的功能。

    以上面的图片震动功能来说,就只是用JavaScript 写了以下程式码:

    1、当滑鼠移上图片的时候

    2、开始震动(震动原理:不断改变它的位置)

    3、当滑鼠移开的时候,停止震动并恢复位置

    知道原来可以用JavaScript 做出这么酷炫的事情之后,没有理由不把这个学好。于是小明就到书店找了几本相关的书籍,从最基本的那些变数、回圈、判断式开始学,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写出属于自己的程式码。

    过了两个礼拜,小明顺利的实作出以下功能:

    1、封锁右键(原理:侦测到按下滑鼠右键时就刻意不做任何事)

    2、显示日历(原理:靠程式码抓出现在时间并显示出来)

    3、显示欢迎文字(原理:网站载入完成时就跳出一个视窗)

    而凭借着这些小明手写出来的功能,顺利获得了班网评审老师的一致赞赏,使得他拿到了班网比赛的第一名,把十个好宝宝章轻松纳入口袋。

    原本就不谦虚的小明在夺冠之后变得更加狂妄,在即时通的状态写说:

    哈!网页不过就这样嘛,就是HTML 做内容,CSS 做样式,JavaScript 加程式码,只要会这三个就好,太简单了吧!

    是的,其实网页一直到今天还是如此,依旧是以这三者为核心在发展。可是当原生的东西跟不上前端的演进的时候,我们就必须先依赖一些第三方的工具,才能帮助我们更有效率。【视频教程推荐:JavaScript教程

    于是长大了以后

    在拿到班网比赛冠军之后,小明就发现自己对网页设计真的很有兴趣,于是回家之后手里拿的再也不是GBA,而是Introduction to Algorithms,噢不对,是「第一次写网页就上手」、「100 个酷炫的JavaScript 网页特效」等等的相关书籍。

    升上高中之后,他依旧努力不懈,靠着课余时间进修网页设计,对网页三剑客(HTML、CSS 与JavaScript)的掌握度也愈来愈高,自大的小明想说他应该已经是世界第一等的水准了,是该出去外面的世界闯闯,就跟父母说他想要尝试看看接案,拜托他们问问看朋友们有没有适合的案子。

    把案子交给一个高中生跟交给一个专业的工作室,虽然前者的确也有可能很厉害没错,但从公司的角度来看,还是会倾向把案子交给后者,毕竟接案不单单只有「写程式」这件事情,还有开会讨论、报价等等的流程。

    可是皇天不负苦心人,得来全不费工夫,终于在国二的时候,小明接到了人生中第一个案子。

    这案子是一个公司官方网站的建置,图片素材跟设计稿都由他们提供,小明只要负责把网页写出来就好,并且用JavaScript 来实作一点特效。

    小明虽然只是个junior student,但自认为是super junior,花了两个礼拜的时间就把版面切好,带到公司去跟对方demo。案主起初相当满意,但却问了一个小明从未想过的问题:

    你有在其他浏览器上面看过这个网站吗?旧版IE、FireFox 或是 Safari?

    没有,小明从来没有考虑到,他甚至连这世界上有这么多浏览器都不太清楚。而案主当场把他自信满满的作品用其他浏览器打开,第一个跑版、第二个跳出警告、第三个连画面都跑不出来,直接白画面显示JavaScript Error。

    这件事情对小明的影响很深,很深。

    从那一刻开始,他才知道世界比他想像中的大很多。在自己的电脑上可以跑,不代表在别人的电脑上也可以跑。写网页不只是自己可以看就够了,也要保证其他人看到的能够跟你一样。

    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回到家针对不同浏览器测试之后,小明发现很多CSS 跟程式码都必须对不同的浏览器做出调整才行,例如说在safari 上面,可能要加上特别的prefix 才能够正常运行。

    而JavaScript 也是一样,不同浏览器可能会有不同的function name,要针对每个浏览器写出不同的程式码。

    针对CSS 的问题,小明发现只有几个属性要调整而已,很快就调好了,可是对JavaScript,却发现这是一件极为麻烦的事情,有太多东西要加了,而且会把程式码变得非常混乱。

    正在焦头烂额之际,有些已经在业界工作的网友跟他说:

    你可以用jQuery 啊!

    得到了这个关键字之后,小明立马去研究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玩意儿。噢对了,如果你好奇他怎么跟这些网友认识的话,他们是在程式设计俱乐部还有蓝色小铺认识的。【视频教程推荐:jQuery教程

    研究了两天之后,小明发现jQuery 就是俗称的Library,可是在这领域不会翻作图书馆,而是翻作「函式库」,意思就是它提供了很多现成的function,你只要用就好了,不用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实作的。

    这跟浏览器相容性有什么关系呢?关系可大了,以前你要写30 行程式码去相容不同的浏览器,现在你只要用一行程式码,用jQuery 提供的function 就好,底层它都帮你做好相容了。

    除此之外,语法也变得比较简洁,一些常用的功能它都帮你先写好了。jQuery 的知名特征就是$ 这个符号,把一堆好用的function 都放在这个里面。

    下图是jQuery 与原生JavaScript(又称为vanilla js)的比较,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以后,可以少写很多行程式码。

    8.png

    顺利解决了浏览器相容性的问题之后,案主也很开心的把这个案子结掉了。拥有了人生中第一笔收入的小明,从此以后开始了他的接案之路。

    Don't repeat yourself

    随着案子越接越多,小明有一个非常困扰的问题,那就是CSS。你知我知独眼龙也知,很多案主喜欢把需求改来改去,早上说网站主色是蓝色的好,下午说还是绿色吧,到了晚上又问说能不能改成红色试试看。

    而且不只颜色,可能网页边距啦,宽度啦,总之要一直改来改去的实在是很麻烦,而且很多时候还会改错。

    为什么会改错呢?因为可能网页背景、按钮、文章背景都是用红色做为主色,所以最快的方法显然是把所有的red 都取代掉。可是有些颜色虽然也是红色,但不是因为网页主色是红色,而是本来就应该是红色,例如说错误提示的文字。这种就必须再改回来,不然会变得很奇怪。

    因此,小明都是这样改的:寻找、取代,再把改错的改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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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易示范,使用Recordit 录制,诚心推荐这款App

    在改来改去的过程中,小明想起一句在这领域里面很有名的一句话:Don't repeat yourself。不要一直做重复的事情,像现在这样就很不好,永远要屈就于这种非常不方便的流程。

    有没有可能把程式的概念引入到CSS 里面去呢?例如说变数?这样我们就能够用变数来取代写死的颜色,要改的话也很方便,只要改一个地方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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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vaScript 的变数+ CSS

    在业界工作的前辈们听到小明的想法之后,就跟他说了:

    这不就是CSS preprocessor 吗?

    CSS preprocessor,翻成中文就叫做CSS 「预处理器」,简单来说就是你可以先写一些不是CSS 的语法,经过这个预处理器之后,就会变成符合标准的CSS。

    或是说得更白话一点,就是翻译啦,你先写中文,经过Google 翻译之后翻成日文,然后日本人就看得懂了。差别在于Google 翻译可能会翻的不精准,可是CSS 预处理器能够翻的超级精准,保证是标准的CSS。

    有了预处理器之后,你就可以把变数也应用到CSS 上面,或什至你要用回圈或是函式也可以!总之呢,有了预处理器之后,写CSS 跟写程式的感觉变得更相似了,下面是个简单的范例:

    11.png

    最常用的预处理器有几个:SCSS/SASS、Less 跟Stylus,语法都很类似,基本上挑一个学就够了,要转去其他的也不难。有了预处理器之后,就能够更有效率地去写CSS。

    但如果你不用预处理器,可以写网页吗?当然可以!只是业主要你一直改颜色的时候你可能会很崩溃而已。

    还记得之前提过需要针对不同浏览器去调整CSS 吗?有些必须要加prefix 才能运作。这点用预处理器也能够很轻松地去解决,用一种叫做mixin 的东西,你就想成是function 就好:

    12.png

    原本在每个地方都要重复写这些不同的属性,现在把它包装成mixin,你只要include 进来就好。

    不过,小明有了一个疑问:

    既然我们都知道这个属性要加prefix,为什么不让程式帮我们自动加上就好?

    对啊,为什么不?有个东西叫做PostCSS,就是在做这件事情。(其实PostCSS 包含了很多的plugin,这边提到的是其中一个叫做Autoprefixer 的plugin)

    在这边你要知道PostCSS 跟CSS preprocessor 的差别在哪,前者的input 是CSS,output 是加上了prefix 之后的CSS;后者的input 是SCSS(或其他),output 是CSS。你甚至可以把两者合在一起用:

    13.png
    纯属范例,实际上border-radius 基本上不用加 prefix

    合在一起用的好处就是你在写SCSS 的时候,完全不用管prefix 这件事情,因为PostCSS 都会帮你做好。

    有了这两项神兵利器以后,小明在写CSS 的时候就没什么太大的问题了,就算案主们的需求朝令夕改,也能够凭借着这些工具快速做出更动。而且长时间接案下来,已经累积了一套自己的程式码,能够迅速就搭出一个基本的页面。

    在不断接案的过程中,小明也就这样渐渐长大,转眼间已经是个大一新生了。小明成长了,前端的世界也慢慢在成长,长成一个小明从未预料到的模样。

    像诗人依赖着月亮,像海豚依赖海洋

    上了大学之后,小明开始挑战接更大的案子,而更大的案子就意味着不再只是那些美美的公司形象网站,而是开始往更复杂、更多功能的方向走,例如说购物网站或者是CMS 系统等等。

    身为一个程式设计师,当你看到一个没实作过的新功能时,第一件事情就是:上网去找有没有人实作过。如果已经有人把轮子造出来了,大多数时候没有必要自己重新做一个。

    于是除了jQuery 以外,小明开始用了其他的Library 来解决问题,直接把别人写好的功能拿来用。可是用着用着,小明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引入library 的机制。

    现在的机制是怎样呢?就是直接引入每一个你要用的library,然后直接用就行了:

    14.png
    用script 标签引入

    看起来其实挺合理的,但会有几个问题。

    第一个,假如说A.js 里面定义了一个变数叫做:VERSION,而B.js 里面也定义了一个变数叫做VERSION,那就会产生变数名称冲突,两个library 互相干扰。

    第二个,其实每个library 本身也有可能使用到其他的library,假设A 用到了一个library 叫做popular,B 也用到了popular,那我们这边其实就把popular 引用了两次(因为A 跟B 都用到了,所以在引入A 跟B 的时候各引入一次)。

    总之呢,污染全域变数跟library 之间的相依问题让小明豆页很痛,怎么看都很不顺眼。在理想上,小明觉得这些library 的使用应该要像其他程式语言那样,例如说Python:

    15.png
       简易示范Python 的 import

    简单干净俐落,要用什么library,就用import 把你要用的东西引入进来,也可以在程式码里面把library 用不同的别名引入,或者是只引入特定的几个function。

    虽然能这样用一定很棒,可是JavaScript 又不支援,怎么办呢?

    咦?有没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如果CSS 能用变数就好了,一定会很棒,可是CSS 又不支援…

    如果原生不支援,解法很简单嘛,我们就假装有支援,之后透过工具把它转成原生的程式码就好了。像SCSS 就是这样啊,反正转换完之后是原生的CSS,一定有支援。

    于是呢,一个可以让JavaScript 支援这种引入机制的Library 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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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你可以直接在程式码里面写:var A = require('libraryA') 去引入一个library,而不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