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向对象编程中建设性和破坏性力量交汇时:类继承的案例研究
在继承层次结构中创建对象时,关于调用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的顺序出现了基本问题。此查询围绕基类和派生类的行为,以及这些类中成员字段的影响。为了解开这个谜团,让我们深入研究一个说明性示例。
考虑以下 C 代码片段:
struct A { A() { std::cout << "A() C-tor" << std::endl; } ~A() { std::cout << "~A() D-tor" << std::endl; } }; struct B : public A { B() { std::cout << "B() C-tor" << std::endl; } ~B() { std::cout << "~B() D-tor" << std::endl; } A a; };
这里,我们有两个类 A 和 B,其中 B 继承自A.在B类中,还定义了一个A类型的成员字段a。创建类 B 的实例后,构造函数调用和析构函数调用的顺序变得令人着迷。
构造机制
随着代码的执行,对象的构造从其基类开始。在本例中,A 类是 B 的基类,因此将首先调用 A() 构造函数。接下来,构造派生类的成员字段。由于类 B 有一个类型为 A 的成员字段 a,因此在此阶段将再次调用 A() 构造函数。最后调用派生类的构造函数B(),表示对象构造完成。
下降到销毁
当对象的生命周期到达时最后,析构函数调用的顺序遵循相反的模式。首先销毁成员字段,按照声明的相反顺序进行。在我们的示例中,类 B 的成员字段 a(类 A 的实例)将调用其析构函数 ~A()。接下来是派生类本身的销毁,触发 ~B() 的调用。最后,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A()。
不考虑初始化列表
值得注意的是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的调用顺序不受初始化列表存在或不存在的影响。在提供的代码片段中,没有初始值设定项列表,但上述调用顺序仍然有效。这种一致的模式确保了跨各种继承场景的可预测的构建和销毁流程。
以上是在 C 继承中,基类和派生类中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的调用顺序是什么?的详细内容。更多信息请关注PHP中文网其他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