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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STAT 取消对合作银行提供的透支或现金信贷利息等值的服务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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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2 22:37:41724浏览

加尔各答海关、消费税和服务税上诉法庭 (CESTAT) 撤销了对合作银行提供的透支或现金信贷利息等值的服务税要求。

CESTAT Quashes Service Tax Demand on Interest Equivalent on Overdraft or Cash Credit Extended by Cooperative Banks

加尔各答海关、消费税和服务税法庭服务税上诉法庭 (CESTAT) 撤销了对合作银行提供的透支或现金信贷等额利息征收的服务税要求。

R. Muralidhar(司法成员)和 Rajeev Tandon(技术成员)的法官注意到,通知号. 29/2004-ST 明确免除透支/现金信贷利息收入的服务税,并且需要为此目的在发票、账单或查兰中单独显示。

上诉人/评估人是合作社,顶点银行。在 Dibrugarh 委员会内部审计小组访问之后,向上诉人发出了对 2008-09 至 2011-12 期间透支和现金信贷所赚取的利息征收服务税的要求。

该部门辩称,发票、账单和账单不符合《1994年服务税规则》第4A条的规定,因此受税人有责任缴纳服务税。

裁决机构以及专员(上诉)基本上以不遵守规则规定为由,剥夺了上诉人享有第 29/2004-ST 号通知的权利。

因此,针对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类别下提供的应税服务(相当于利息金额)未缴纳服务税的原因通知,以追缴税款。

两下级当局的命令指出,上诉人未能出示发票、账单或查兰,因此他们已确认服务税金额。专员(上诉)虽然依据 2004 年 9 月 22 日第 30/2004-ST 号通知对《服务税规则》第 4A(1) 条的修订,但发现所要求的规定并未得到满足。

根据1994 年《服务税规则》第 4A 条规定,服务税纳税人必须在应税服务完成之日或收到服务付款之日起 14 天内开具账单或发票,以先到者为准。

评估者声称,它是一家银行服务提供商,并定期向享受透支和现金信贷便利的选民提供每月银行报表。月度报表除了显示该成分股在一个月内进行的交易外,还清楚、单独地表明费用、利息等,以及征收或应计此类费用或利息的相关日期。向选民提供的银行报表显然符合并符合规则 4A 的要求。

仲裁庭认为,随着 2004 年 9 月 22 日第 30/2004-ST 号通知扩大了可接受文件的范围,没有理由认为银行对账单不能达到此目的。因此,拒绝上诉人的豁免资格以及随之而来的服务税要求是严重违法的,无法维持。

仲裁庭在允许上诉的同时认为,技术障碍(如果有)是一项已解决的法律主张。 ,不能成为给予适当救济的障碍。

上诉人律师:Suprakas Chaudhury

被告律师:S. Mukhopadhyay

案件标题:阿萨姆邦合作 Apex 银行有限公司与 Commr. 案古瓦哈提海关和中央税务局 CGST

案件编号:2014 年服务税上诉第 7645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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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https://www.kdj.com/cryptocurrencies-news/articles/cestat-quashes-service-tax-demand-equivalent-overdraft-cash-credit-extended-cooperative-bank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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