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6 日消息,6 月 15 日,广州市人大官网及公众号挂出《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其中,《条例》第十四条标题为“预防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校园”,具体规定如下:中小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严格限制孩子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对于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的孩子应当规范使用的场所、时段、时长、频率、内容、功能、权限等事项,并配合学校禁止或者限制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除教学需要外严禁带入课堂。学校可以在公共区域设置公用电话供中小学生应急联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校可以根据本校实际依法依规对学生在校内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作出规定。以上是广州拟规定中小学可禁止学生带手机,经允许带入的应统一管理的详细内容。更多信息请关注PHP中文网其他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