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茫2017-04-18 09:27:39
如果追求可讀性,這樣寫:
pubilc Object get() {
if () {
return A;
}
if () {
return B;
}
return C;
}
伊谢尔伦2017-04-18 09:27:39
除了可讀性差點,沒什麼問題,一個方法有可能根據不同情況返回不同的結果,但每次調用都只會返回其中一種結果。
有種比較好的寫法是,在方法體內優先處理異常分支,儘早返回異常結果。
pubilc Object get(){
//第一个if对应题目中的最后一个else
if(invalidResult1) {
return null;
}
//第二个if对应题目中倒数第二个else
if(invalidResult2) {
return null;
}
//对应题目中第二个if
return succesResult;
}
阿神2017-04-18 09:27:39
有一個關鍵點是,一個方法一次呼叫只會回傳一次。如果你的方法有可能回傳兩次是編譯不通過的。因為方法回傳了值,那就表示方法已經到達終點,程式就會走出這個方法。
大家讲道理2017-04-18 09:27:39
我認為應該是這樣子的
pubilc Object get(){
Object obj=null;
if(){
if(){
obj=x;
}else{
obj=xx;
}
}else{
obj=xxx;
}
return ob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