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 451 狀態碼


在電腦網路領域中,HTTP 451 因法律原因不可用(英文:HTTP 451 Unavailable For Legal Reasons)是一種HTTP協定的錯誤狀態碼,當使用者要求存取某個經政府審核等核子方法後認定不合法的來源時,就會顯示這個錯誤代碼。

此狀態碼定義於RFC 7725中,與HTTP協定其他的狀態碼不同。

定義

根據定義,HTTP 451錯誤代碼狀態出現,不代表這個位址是否存在,而代表該網頁可能對於國家安全產生危險,或是該網頁可能違反著作權、隱私權、褻瀆神明或其他法律或法院命令。

此回應碼有如下的性質:

除非另外指明,否則這個回應碼是可以被快取的。

必須攜帶一個帶有一個Link頭部,列出要求封禁該位址的實體URI;且應帶有一個"rel"字段,值應為"blocked-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