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來源:
https://twitter.com/nikhileshde/status/1785353891871383864
https://www.theverge.com/2024/4/30/24144807/binance-founders-sentencing-hearing-liveblog
CZ 最終被判四個月監禁。遠低於司法部要求的 36 個月。
聽證會全程:
CZ 早早抵達法庭,他正在與他的法律團隊就座。 CZ 著深藍色的西裝,打著淺藍色的領帶,看起來很緊張。但由於法官的個人事務,聽證會被推遲到 9: 30AM PT / 12: 30PM ET 。
第一則重磅訊息:瓊斯法官表示不同意司法部延長刑期要求。理查德瓊斯法官表示,他不同意司法部提出的加強量刑指南、將刑期從 18 個月延長至 3 年的要求,沒有證據表明被告( CZ )曾被告知非法活動。
司法部律師辯稱,法官應該能夠推斷 CZ 知道非法活動,並引用了先前的一個案例,其中法官推斷被告知道非法活動。
瓊斯法官表示基本上同意緩刑辦公室的觀點。總級別為 12,這將導致 10-16 個月的監禁和 1-3 年的監視居住。在最終裁決之前,現在將聽取司法部、辯方和 CZ 的意見。
法官明確拒絕了司法部延長刑罰要求。司法部律師表示,CZ 故意試圖接入美國金融體系。他說:「違反法律是其努力的核心,我們這裡不是在臆測,趙先生親自這樣說過——尋求原諒,而不是許可。」
DOJ 律師表示, CZ 主動投案應得到讚揚,但這一點已經反映在認罪協議中。 「如果趙先生在故意且有意圖地規劃違反美國法律,以建立世界上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並在這一過程中致富之後,都不需要面對監禁……那麼就沒有人會面對監禁,而《銀行保密法》實際上將成為一紙空文。不是針對CZ 這個人。
DOJ 律師說:「趙先生和Binance 確實鼓勵了合規性的提升,但這是在Binance 被發現之後……這是他們應該做的……雖然值得稱讚,但這在這裡並不足以作為緩刑的理由。會不會導致判決不公? DOJ :沒有任何一個被告負有如此重大的責任;「我們認為這不會構成判決不公…不公在於行為的嚴重程度。」
法官對DOJ 尋求更長刑期的論點持續表現出強烈的懷疑態度,要求提供具體的法律依據和其他問題。 DOJ 律師繼續強調,判決必須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CZ 對此並不滿意。他一直在聽司法部的發言,眉頭緊鎖,前額皺起,時不時地皺眉。
緩刑部門發言,他們推薦的監禁刑期為 5 個月,他們認為這足以威懾被告和其他人,「而不會過於嚴厲」。這將是這個國家對此類行為最長的刑期之一。
辯護方發言,「當我聽到政府在討論這裡的犯罪時,他們似乎沒有討論實際的犯罪,」那就是 CZ 承認沒有反洗錢程序。制裁違規是不相關的。
現在是另一位辯護律師發言,他說 CZ 的母親、兒子、侄子和姐姐都在場。他指出了支持 CZ 的信件,提到 CZ 來到美國。他對比了另一個案例,其中一名被告花了4.5 年時間抗議引渡:「[ CZ ] 沒有那樣做。他選擇來到這裡。」
法官現在在問辯護律師問題,包括核實CZ 是否會從繼續擁有幣安中受益。
辯護方說他沒有控制權。
辯護方表示,所有因素都支持減輕刑期(較輕的判決)。
法官:緩刑部門仍推薦 5 個月,你同意嗎?
辯護:我同意,但我認為緩刑部提到了 5 個月,然後列出了 6 個你可能考慮用來減少這一期限的因素。辯護律師建議CZ 被判緩刑,而不是監禁——這一判決與BitMEX 聯合創始人亞瑟·海耶斯的判決非常相似,他在2022 年承認了同樣的罪行,並被判處六個月的軟禁和兩年緩刑。
進行了一段相對較長的關於先例和Binance 自身歷史的來回討論;法官詢問辯護方是否在暗示Binance 在沒有執法機關介入的情況下實施了KYC / AML ;辯護方表示這至少是在“解決方案之前很久」。
辯護方再次指出 CZ 自願來到美國,而不是留在阿聯酋( DOJ 之前表示這值得讚揚,但另一種可能性是 CZ 成為逃犯)。
CZ 發言了。他首先說:“我很抱歉”,並表示他想為自己的“錯誤”承擔責任。他指出 Binance 已經實施了 KYC / AML 程序,並且正在與美國政府合作。 「在我看來,在我卸任CEO 之前,我想盡一切可能。」
「我所看到的關於你的歷史和特徵的一切都具有減輕性質和積極性質,」法官說。法院承認他自願來到美國,之前沒有違反法律,並且他在與執法部門的合作中採取了「非常規和重大步驟」。但事件的性質是「令人惱火的」。
法官表示,他閱讀了提交的每一封信(161 封),因為「了解你是誰很重要」。這些信件描繪了一個被你的動力、激情和乾勁所驅動的人,法官說:你冒著你的全部淨資產的風險讓幣安取得成功。從信中也可以清楚看出,你是個敬業的家庭男人。
法官表示, CZ 擁有遵守美國法規的人員、資源和“資金”,但他“在這個機會上失敗了”。法官說:「經過這次慘痛的教訓,你有能力也有意願改過自新。」我認為,現在正在進入實際的量刑階段。
法官再次拒絕司法部 36 個月的請求,“法院需要努力做出適當且合理的判決”,法官表示。法官最終判決四個月監禁。
以上是趙長鵬聽證會全程記錄:法院不同意 DOJ 訴求,最終僅判四個月監禁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