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28 日消息,據德媒heise online 報道,德國慕尼黑地區法院本月早些時候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三星電子在生產的移動通信設備中侵犯了由大唐擁有的4G 標準必要專利。 本訴訟涉及手機在不同 TDD 蜂窩小區間無縫切換以確保持續連接的專利技術。大唐於 2021 年 8 月 20 日從中國信通院取得該專利在德專利權。 判決書顯示,三星需就自 2021 年 8 月 20 日起在德國銷售的幾乎所有(因為基本都支援 4G 網路)智慧型手機支付固定賠償;目前市場上流通的所有相關型號也需要被銷毀。 該判決還不具有完整的法律效力,大唐目前沒有選擇在繳納至少 250 萬歐元的保證金的前提下臨時強制執行 。 在一審訴訟中三星和大唐雙方就什麼是標準必要專利授權中的 FRAND(註:公平、合理且不帶歧視性的條款)原則存在很大爭議。 三星認為大唐沒有按照這項原則給出恰當的授權協議,提出了抗辯,但這項訴訟申請以失敗告終。 此外三星在審理過程中對案件關聯的專利提出了無效訴訟,但慕尼黑地區法院拒絕因無效訴訟而暫停侵權訴訟。 三星發言人表示:「三星將徹底審查法院判決,並確定適當的法律行動,包括可能的上訴。我們計劃根據法院判決採取措施,確保我們的客戶及其用戶體驗不受判決影響。」
以上是三星在德國被判侵犯大唐 4G 專利,影響幾乎所有在販售智慧型手機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