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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回應二審法庭否認「被判賠償奧克斯 5,849 萬元」:不實資訊已被駁回

王林
王林轉載
2024-01-02 15:34:141254瀏覽

奧克斯空調股份有限公司與格力電器等兩起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件的一審判決書最近公佈

該案件的裁決日期為2022年8月份。根據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佈的判決書顯示,原告奧克斯公司以其「壓縮機」發明專利權遭到侵害為由,提起了訴訟,要求被告格力公司賠償經濟損失和合理的維權費用,共計3996.17萬元和3332萬元

原告稱,該專利申請於2000 年8 月11 日,並於2004 年9 月29 日獲得授權公告,後被轉讓至奧克斯公司名下。被告格力公司辯稱,涉案專利歷經三次權利轉移,奧克斯公司未就其享有被訴侵權期間內連續、完整的權利盡到應盡的舉證責任。 涉案壓縮機系格力公司從珠海凌達壓縮機有限公司購買,並支付了合理對價,格力公司具有合法來源,不承擔賠償責任。

經過審理,法院認為在專利有效期限內,奧克斯公司作為涉案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有權依法提起侵權訴訟。最終,法院分別判決格力電器公司賠償奧克斯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3303萬元和2546萬元

格力回应“被判赔偿奥克斯共 5849 万元”:不实信息,二审判决已驳回

本站注意到,格力連夜發布了一份澄清聲明,澄清了關於「奧克斯訴格力侵權行為獲賠」的不實訊息。格力稱,經過查證,最高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已於2023年12月7日、8日對該系列案件作出了二審終審裁決

  • 判決認定奧克斯購買的專利不符合授權條件,應予無效

  • 宣判定撤銷了寧波中級人民法院和杭州中級人民法院相關的判決,並駁回了奧克斯的起訴

#格力也表示,部分媒體及平台未盡核實義務,發布不實訊息,已嚴重侵害公司合法權益,請相關資訊發布平台、媒體及時澄清並消除不良影響,公司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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