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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語法錯誤:定義在類別外的建構子必須加上類別名稱作為限定符,該怎麼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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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2 14:00:51998瀏覽

C++語法錯誤:定義在類別外的建構子必須加上類別名稱作為限定符,該怎麼改正?

C 是一種廣泛使用的物件導向程式語言,C 中定義類別的建構函式時,如果希望將建構函式的定義放在類別外部,那麼就需要在建構函數的定義中加上類別名稱作為限定符,以指定這個建構子是屬於哪個類別的。這是C 語法的一條基本規定。如果在定義類別的建構子時沒有遵守這個規定,就會出現編譯錯誤,提示「定義在類別外的建構子必須加上類別名稱作為限定符」。

那麼,如果碰到這種編譯錯誤,該怎麼改正呢?一個簡單有效的方法是,在定義類別的建構子時加入類別名稱作為限定符,以確保編譯器能夠正確處理該函數所屬的類別。

接下來,本文將詳細介紹如何在類別外部定義建構函數,並避免出現語法錯誤。

  1. 在類別定義中宣告建構子

首先,在類別定義中宣告建構子。聲明建構函式時不需要寫函數體,只需要寫出函數名和參數即可。例如:

class Person {
public:
    Person(int age); // 声明构造函数
private:
    int m_age;
};

這段程式碼宣告了一個Person類,其中包含一個建構函數,它的參數是一個整數類型的age。

  1. 在類別外部定義建構子

接下來,在類別外部定義建構子。需要注意的是,在定義建構函式時,必須加上類別名稱作為限定符,以指定這個函數屬於哪個類別。例如:

Person::Person(int age) { // 类名作为限定符
    m_age = age;
}

這段程式碼定義了Person類別的建構子。需要注意的是,在定義建構函式時,類別名稱必須加上作為限定符。如果省略了限定符,編譯器就會提示錯誤訊息:「定義在類別外的建構子必須加上類別名稱作為限定符」。

  1. 在類別外部定義多個建構子

如果需要在類別外部定義多個建構函數,可以採用函數重載的方式,在每個函數名稱前加上不同的形參列表,以區分不同的建構子。例如:

Person::Person() { // 默认构造函数
    m_age = 0;
}

Person::Person(int age) { // 带参构造函数
    m_age = age;
}

這段程式碼定義了兩個建構函數,一個是預設建構函數,一個是帶參建構函數。透過在函數名前加入不同的形參列表,編譯器就能夠正確區分兩個建構函數的定義。

要注意的是,類別內宣告的建構函式的定義是預設定義,如果使用者在類別外沒有宣告或定義,編譯器會自動產生一個預設建構函式的定義,對於沒有參數的建構函數,其建構函數體為空;對於有參數的建構函數,會為參數十分初始化。如果需要在類別內聲明,類別外定義建構函數,需要將類別內聲明的預設定義清除,例如在類別內聲明如下:

class Person {
public:
  Person()=default; // 显示声明默认构造函数
  Person(int age);
private:
  int m_age;
}

在類別外定義預設建構子:

Person::Person() { // 默认构造函数
    m_age = 0;
}
  1. 總結

在C 中,定義在類別外的建構子必須加上類別名稱作為限定符。如果省略類別名稱限定符,編譯器就會提示語法錯誤。為了避免這種錯誤,可以在類別定義中先宣告建構函數,在類別外部再定義建構函數,並在函數名稱前加上類別名稱作為限定符。如果需要定義多個建構函數,可以採用函數重載的方式。掌握這些基本知識,可以更熟練地使用C 語言編寫程式。

以上是C++語法錯誤:定義在類別外的建構子必須加上類別名稱作為限定符,該怎麼改正?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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