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爆火的「AI孫燕姿」歌曲,席捲了華語樂壇,翻唱的《發如雪》、《下雨天》、《愛在公元前》等歌曲播放量突破100萬,翻唱的歌曲更是頻繁登上B站的首頁推薦,隨著歌曲的爆火,也牽扯出來其背後的問題,引發了大家的廣泛探討。
「AI孫燕姿」是如何實現的?
先聊聊一個大家都比較好奇的問題,「AI孫燕姿」是如何實現的?如果用比較官方的話來說,「AI孫燕姿」是一款基於「生成式語音模型」的一款AIGC內容產品(人工智慧生成內容)。
看著這個解釋,大家是否覺得好熟悉?上段時間爆火的ChatGPT對自己的定義是“一個大型語言模型”,同樣是模型,只不過一個是語音類模型,另外一個是語言模型。
包括AI智慧繪圖的Midjourney,其實這些都屬於AIGC內容產品。
這些AIGC內容產品都遵循同一個基礎規則,就是透過「餵食」大量的資料資料,再透過AI訓練的方式獲得相對應的內容,當「餵食」的資料資料越多,所獲得的結果也就更為準確。
AI孫燕姿就是透過開源的生成式語言訓練模式來實現的,對收集來的孫燕姿歌曲、採訪、直播等音頻素材進行訓練,利用AI技術提取孫燕姿的音色特徵,從而再去翻唱其他歌曲,從技術角度來說難度並不高,網路上已有網友分享了相關的教學。
「AI孫燕姿」面臨侵權風險
#AI孫燕姿的爆火在網上引發了網友熱議,在收集與整理網上相關專家、律師說法之後,發現AI孫燕姿主要可能存在兩方面的法律問題,其一是侵犯聲音當事人權益,聲音與肖像畫皆屬於人身屬性,透過AI技術合成他人的聲音,可能會對聲音本人的人身權益或財產權益造成傷害。
其二是侵害著作權,在利用「AI孫燕姿」所產生的歌曲本身就存在侵犯歌曲的著作權,本身就屬於違法行為。而部分創作者可能也是意識到了侵權行為,刪除了其創作的歌曲內容,也有部分內容創作者會標註「僅供學習交流,嚴禁用於商業用途」字樣來規避風險。
與AI聲音製作相比,曾經爆紅的「AI換臉」所帶來的法律風險更大,只需要1張或多張照片,就可以透過深度合成演算法的處理,讓照片的人物成為影片的主人公,但伴隨而來的是侵犯了當事人的肖像權,因為「AI換臉」引發的肖像權法律糾紛不在少數。
例如林俊傑曾就因為「AI換臉視頻」把一個B站UP主以及上海寬娛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嗶哩嗶哩主公司)告了,侵權的B站視頻就是利用AI技術將視頻中的人物換成了林俊傑的臉,侵犯林俊傑肖像權。
杭州法院曾經也審理一起因“AI換臉”APP利用深度合成算法侵害他人肖像權的案件,案件中“AI換臉”APP宣稱通過1張照片就可以變成視頻主角,其中一個視頻模板採用的是被侵犯人的古風造型視頻,“AI換臉”APP公司未經本人同意,擅自將古風人像視頻上傳至其運營的AI換臉APP中供用戶選擇使用,同樣侵犯了原視頻本人的肖像權。
AIGC相關規定出台,促進健康發展
#面對著不斷湧現的AIGC內容,以及可能出現的一些問題。國家網路資訊辦公室在今年4月發布了《關於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為了促進生成式人工智慧健康發展和規範應用,其中生成式人工智慧,指基於演算法、模型、規則生成文字、圖片、聲音、影片、程式碼等內容技術。
在今年5月,参照《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短视频创作平台抖音也发起了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平台规范与行业倡议,要求平台生态参与者,遵循相关规范。其中包括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做显著标识、平台注册的虚拟人使用者需实名认证、禁止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创作、发布侵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知识产权等。
除了我国以外,国外的其它国家也在积极参与AI立法中。近日,欧洲议会内部市场委员会和公民自由委员会通过《人工智能法案》提案的谈判授权草案,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在今年1月份也发布了《人工智能风险管理框架》,AI立法是大势所趋且刻不容缓之事。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诞生本身是一件好事情,它可以用来辅助人类以高效率完成更多的事情,拥有无限的发展可能性,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新型工具,关键在于使用者们如何利用好这个新兴工具,毕竟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立法可以指导人工智能向正确方向发展,避免发展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同时又不会阻碍更多新技术的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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