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標誌性的背光 Apple 標誌被丟棄在他們的 MacBook 上。美國專利商標局今天發布的一項新專利申請表明,蘋果正在重新審視這項功能。這不是舊專利的延續,而是基於 Apple 於 2021 年提交的尚未公開的臨時專利的新專利。專利中列出的三名工程師是在 2018 年才加入蘋果的,那是在背光徽標被刪除之後。因此,所描述的功能是使用與過去不同的方法的新功能。
Apple 的專利申請涵蓋了一種電子設備(未來的MacBook),該設備可能由玻璃、金屬、聚合物、陶瓷、纖維複合材料、藍寶石等晶體材料、其他材料和/或這些材料的組合製成。
軟管後部可能帶有徽標。設備中的標誌或其他結構可以設置有背光的部分反射鏡。 鏡子可以為標誌或其他結構提供閃亮的外觀,同時阻擋內部組件的視線。 同時,鏡子的部分透明性允許來自設備內部的背光照明通過鏡子。
反射鏡可以由公共基板上的一個或多個突出結構形成。突出結構可以容納在外殼的壁中的相應開口內。
一個或多個薄膜層可以被配置為向部分反射鏡提供期望的可見光反射光譜、期望的可見光透射光譜和期望的可見光吸收光譜。鏡子的反射率可以被配置為使得鏡子用作標識或其他結構的單向鏡子。 鏡子可以具有中性色,例如淺灰色,或可以具有非中性色,例如金色。
蘋果的專利圖。 附圖說明圖1是具有背光鏡結構的說明性電子設備的側視圖;如圖。圖2是具有背光鏡結構的示例性外殼的後視圖,該背光鏡結構具有兩部分標誌的形狀。
更具體地說,蘋果的專利圖。圖2是說明性配置中的設備10(MacBook)的後視圖,其中標誌(#22)已經形成在外殼12A(例如,外殼12A的後外殼壁)中。 後殼壁中的開口可以接收一個或多個形成標誌的部分反射結構。 標誌可以由單一結構形成(例如,在所有側面都被外殼12A的部分包圍的單一結構)或可以由兩個或更多個單獨的結構(例如,每個被外殼的部分包圍的單獨的島)形成12A)。
標誌可以具有任何合適的形狀,例如可識別的公司商標的形狀等。在說明性配置中,標誌可以具有兩個或更多個不相交的部分,例如分別配置為形成的部分22-1和22-2與加州庫比蒂諾的Apple Inc. 的產品相關的兩部分商標蘋果標誌的蘋果形狀和蘋果葉形狀。
一般來說,標誌可以包括文字,可以包括矩形,可以包括橢圓形,可以包括圓形,可以包括具有彎曲和/或直邊的形狀,可以是無紋理的,可以包括紋理,可以提供有特定的標誌顏色和/或顏色圖案,和/或可能包括創建徽標的其他視覺特徵。
如果需要,也可以使用其中背光鏡結構用於非標誌結構(例如,圖示、鍵字形、裝飾性裝飾、文字、狀態指示符和/或其他結構)的佈置。這裡描述的配置,其中背光鏡形成諸如圖2的標誌22之類的標誌。 2 是說明性的。
請查看 Apple 的專利申請號碼 US 20220341585 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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