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日起,一大波政策新規正式實施,涉及道路交通標誌新增18項、海關總署調整必須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目錄、 《上海市促進人工智慧產業發展條例》施行等。
《道路交通標誌與標線第2部分:道路交通標誌》將於10月1日實施。新版標準針對近年來出現的新設施、交通管理新需求,增加了「電動車充電站」「電動自行車車道標誌」「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標誌」「注意積水標誌」等18項新的交通標誌。
《關於深化機動車檢驗制度改革優化車檢服務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放寬私家車檢驗週期,10月1日起實施。非營利小客車、摩托車只需要自註冊登記之日起第6年、第10年到檢驗機構上線檢驗,在10年內每兩年向公安機關申領一次檢驗合格標誌。超過10年的非營利小客車和摩托車,每年上線檢驗1次。
海關總署日前決定對必須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目錄進行調整。 10月1日起,對涉及非危險金屬材料及其製品、電子業加工設備、乾燥器設備及器具等87個10位海關商品編號的商品,取消海關監管條件“A”,海關對相關商品不再實施進口商品檢驗。
《上海市促進人工智慧產業發展條例》經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這是全國首部促進人工智慧產業發展的省級地方性法規,也是上海繼《上海市數據條例》後的第二部數位經濟領域地方法規,將有力支撐城市全面數位化轉型,助力建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人工智慧「上海高地」。
據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日前提出並歸口,海關總署口岸監管司、中國海關管理幹部學院共同起草編制了《海關毫米波個人安檢掃描設備技術要求HS/T 69-2022》。 《海關毫米波個人安檢掃描設備技術要求HS/T 69-2022》將於2022年10月1日施行。
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相關公告,10月1日起,按照《化妝品註冊備案管理辦法》獲準註冊的特殊化妝品和化妝品新原料,及獲準註冊證變更、延續的特殊化妝品,發放電子註冊證。先前已發放的紙本註冊證在其有效期內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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