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 JavaScript 是一種很靈活的語言,這其實也可以說它是一個混亂的語言。它把函數式程式設計和物件導向程式設計糅合一起,再加上動態語言特性,簡直強大無比(其實是不能和C 比的,^_^ )。
這裡的主題是 this ,不扯遠了。 this 本身原本很簡單,總是指向類別的目前實例,this 不能賦值。這前提是說 this 不能脫離 類別/物件 來說,也就是說 this 是物件導向語言裡常見的一個關鍵字。說的極端點,如果你寫的 JS 採用函數式寫法,而不是物件導向式,你所有的程式碼裡 this 會少很多,甚至沒有。記住這一點,當你使用 this 時,你應該是在使用物件/類別 方式開發,否則 this 只是函數呼叫時的副作用。
JS 裡的 this
在 function 內部被建立
指向呼叫時所在函數所綁定的物件(拗口)
this 不能被賦值,但可以被 call/apply 改變
以前用 this 時常擔心,不踏實,你不知道它到底指向誰? 這裡把它所有用到的地方列出
this 和構造器
this 和物件
this 和函數
全域環境的 this
this 和 DOM/事件
this 可以被 call/apply 改變
ES5 新增的 bind 和 this
ES6 箭頭函數(arrow function) 和 this
1. this 與建構子
this 本身就是類別定義時構造器裡需要用到的,和構造器在一起再自然不過。
/** * 页签 * * @class Tab * @param nav {string} 页签标题的class * @param content {string} 页面内容的class * */ function Tab(nav, content) { this.nav = nav this.content = content } Tab.prototype.getNav = function() { return this.nav; }; Tab.prototype.setNav = function(nav) { this.nav = nav; }; Tab.prototype.add = function() { };
按照 JavaScript 的習慣, this 應該掛屬性/字段,方法都應該放在原型上。
2. this 和物件
JS 中的物件不用類別也可以創建,有人可能奇怪,類別是物件的模板,物件都是從模板裡 copy 出來的,沒有類別怎麼創建物件? JS 的確可以,而且你完全可以寫上萬行功能程式碼而不用寫一個類別。話說 OOP 裡說的是物件導向編程,也沒說面向類編程,是吧 ^_^ 。
var tab = { nav: '', content: '', getNav: function() { return this.nav; }, setNav: function(n) { this.nav = n; } }
3. this 和函數
首先,this 和獨立的函數放在一起是沒有意義的,前面也提到 this 應該是和物件導向相關的。純粹的函數只是一個低階的抽象,封裝和復用。如下
function showMsg() { alert(this.message) } showMsg() // undefined
定義 showMsg,然後以函數方式調用,this.message 是 undefined。因此堅決杜絕在 純函數內使用 this,但有時候會這麼寫,呼叫方式使用 call/apply
function showMsg() { alert(this.message) } var m1 = { message: '输入的电话号码不正确' } var m2 = { message: '输入的身份证号不正确' } showMsg.call(m1) // '输入的电话号码不正确' showMsg.call(m2) // '输入的身份证号不正确'
用這種方式可以節省一些程式碼量,例如當兩個 類別/物件 有一共相似的方法時,不必寫兩份,只要定義一個,然後將其綁定在各自的原型和物件上。這時候其實你還是在使用物件或類別(方式1/2),只是間接使用罷了。
4. 全域環境的 this
前面提到 this 是 “指向調用時所在函數所綁定的對象”, 這句話拗口但絕對正確,沒有一個多餘的字。全域環境中有不同的宿主對象,瀏覽器環境中是 window, node 環境中是 global。這裡重點是說下瀏覽器環境中的 this。
瀏覽器環境中非函數內 this 指向 window
alert(window=== this) // true
因此你會看很多開源 JS lib 這麼寫
(function() {
// ...
})(this);
或這樣寫
(function() {
// ...
}).call(this);
例如 underscore 和 requirejs,大意是把全域變數 window 傳入匿名函數內部快取起來,避免直接存取。至於為啥要緩存,這跟 JS 作用域鏈有關係,讀取越外層的標識符效能會越差。請自行查閱相關知識,再說就扯遠了。
瀏覽器中比較坑人,非函數內直接使用 var 宣告的變數預設為全域變量,且預設掛在 window 上作為屬性。
var andy = '刘德华' alert(andy === window.andy) // true alert(andy === this.andy) // true alert(window.andy === this.andy) // true
因為這個特性,有些筆試題如
var x = 10; function func() { alert(this.x) } var obj = { x: 20, fn: function() { alert(this.x) } } var fn = obj.fn func() // 10 fn() // 10
没错,最终输出的都是全局的 10。永远记住这一点:判断 this 指向谁,看执行时而非定义时,只要函数(function)没有绑定在对象上调用,它的 this 就是 window。
5. this 和 DOM/事件
W3C 把 DOM 实现成了各种节点,节点嵌套一起形成 DOM tree。节点有不同类型,如文本节点,元素节点等10多种。元素节点又分成了很多,对写HTML的人来说便是很熟悉的标签(Tag),如 div,ul,label 等。 看 W3C 的 API 文档,会发现它完全是按照面向对象方式实现的各种 API,有 interface,extends 等。如
看到了吧,这是用 Java 写的,既然是用面向对象方式实现的API,一定有类/对象(废话^_^),有 类/对象,则一定有 this (别忘了这篇文章的中心主题)。所有的 HTML tag 类命名如 HTMLXXXElement,如
HTMLDivElement
HTMLLabelElement
HTMLInputElement
...
前面说过 this 是指向当前类的实例对象,对于这些 tag 类来说,不看其源码也知它们的很多方法内部用到的 this 是指向自己的。 有了这个结论,写HTML和JS时, this 就清晰了很多。
示例A
<!-- this 指向 div --> <div onclick="alert(this)"></div>
示例B
<div id="nav"></div> <script> nav.onclick = function() { alert(this) // 指向div#nav } </script>
示例C
$('#nav').on('click', function() { alert(this) // 指向 nav })
以上三个示例可以看到,在给元素节点添加事件的时候,其响应函数(handler)执行时的 this 都指向 Element 节点自身。jQuery 也保持了和标准一致,但却让人迷惑,按 “this 指向调用时所在函数所绑定的对象” 这个定义,jQuery 事件 handler 里的 this,应该指向 jQuery 对象,而非 DOM 节点。因此你会发现在用 jQuery 时,经常需要把事件 handler 里的 element 在用 $ 包裹下变成 jQuery 对象后再去操作。比如
$('#nav').on('click', function() { var $el = $(this) // 再次转为 jQuery 对象,如果 this 直接为 jQuery 对象更好 $el.attr('data-x', x) $el.attr('data-x', x) })
有人可能有如下的疑问
<div id="nav" onclick="getId()">ddd</div> <script> function getId() { alert(this.id) } </script>
点击 div 后,为什么 id 是 undefined,不说是指向的 当前元素 div 吗? 如果记住了前面提到的一句话,就很清楚为啥是 undefined,把这句话再贴出来。
判断 this 指向谁,看执行时而非定义时,只要函数(function)没有绑定在对象上调用,它的 this 就是 window
这里函数 getId 调用时没有绑定在任何对象上,可以理解成这种结构
div.onclick = function() { getId() }
getId 所处匿名函数里的 this 是 div,但 getId 自身内的 this 则不是了。 当然 ES5 严格模式下还是有个坑。
6. this 可以被 call/apply 改变
call/apply 是函数调用的另外两种方式,两者的第一个参数都可以改变函数的上下文 this。call/apply 是 JS 里动态语言特性的表征。动态语言通俗的定义
程序在运行时可以改变其结构,新的函数可以被引进,已有的函数可以被删除,即程序在运行时可以发生结构上的变化
通常有以下几点特征表示它为动态语言
动态的数据类型
动态的函数执行
动态的方法重写
动态语言多从世界第二门语言 LISP 发展而来,如死去的 SmallTalk/VB,目前还活着的 Perl/Python, 以及还流行的 Ruby/JavaScript。JS 里动态数据类型的体现便是弱类型,执行的时候才去分析标识符的类型。函数动态执行体现为 eval,call/aply。方法重写则体现在原型重写。不扯远,这里重点说下 call/apply 对 this 的影响。
var m1 = { message: 'This is A' } var m2 = { message: 'This is B' } function showMsg() { alert(this.message) } showMsg() // undefined showMsg.call(m1) // 'This is A' showMsg.call(m2) // 'This is B'
可以看到单独调用 showMsg 返回的是 undefined,只有将它绑定到具有 message 属性的对象上执行时才有意义。发挥想象力延伸下,如果把一些通用函数写好,可以任意绑定在多个类的原型上,这样动态的给类添加了一些方法,还节省了代码。这是一种强大的功能,也是动态语言的强表现力的体现。
经常会听到转向 Ruby 或 Python 的人提到“编程的乐趣”,这种乐趣是源自动态语言更接近人的思维(而不是机器思维),更符合业务流程而不是项目实现流程。同样一个功能,动态语言可以用更小的代码量来实现。动态语言对程序员生产力的提高,是其大行其道的主要原因。
性能方面,动态语言没有太大的优势,但动态语言的理念是:优化人的时间而不是机器的时间。提高开发者的生产力,宁肯牺牲部分的程序性能或者购买更高配置的硬件。随着IT业的不断发展和摩尔定律的作用,硬件相对于人件一直在贬值,这个理念便有了合理的现实基础。
JS 里的 call/apply 在任何一个流行的 lib 里都会用到,但几乎就是两个作用
配合写类工具实现OOP,如 mootools, ClassJS, class.js,
修复DOM事件里的 this,如 jQuery, events.js
关于 call 和 apply 复用:利用apply和arguments复用方法
关于 call 和 apply 的性能问题参考: 冗余换性能-从Backbone的triggerEvents说开了去
7. ES5 中新增的 bind 和 this
上面 6 里提到 call/apply 在 JS 里体现动态语言特性及动态语言的流行原因,其在 JS 用途如此广泛。ES5发布时将其采纳,提了一个更高级的方法 bind。
var modal = { message: 'This is A' } function showMsg() { alert(this.message) } var otherShowMsg = showMsg.bind(modal) otherShowMsg() // 'This is A'
因为是ES5才加的,低版本的IE不支持,可以修复下Function.prototype。bind 只是 call/apply 的高级版,其它没什么特殊的。
8. ES6 箭头函数(arrow function) 和 this
ES6 在今年的 6月18日 正式发布(恰京东店庆日同一天,^_^),它带来的另一种类型的函数 - 箭头函数。箭头函数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颠覆了上面的一句话,再贴一次
判断 this 指向谁,看执行时而非定义时,只要函数(function)没有绑定在对象上调用,它的 this 就是 window
是的,前面一直用这句话来判断 this 的指向,在箭头函数里前面半句就失效了。箭头函数的特征就是,定义在哪,this 就指向那。即箭头函数定义在一个对象里,那箭头函数里的 this 就指向该对象。如下
var book = { author: 'John Resig', init: function() { document.onclick = ev => { alert(this.author) ; // 这里的 this 不是 document 了 } } }; book.init()
对象 book 里有一个属性 author, 有一个 init 方法, 给 document 添加了一个点击事件,如果是传统的函数,我们知道 this 指向应该是 document,但箭头函数会指向当前对象 book。
箭头函数让 JS 回归自然和简单,函数定义在哪它 this 就指向哪,定义在对象里它指向该对象,定义在类的原型上,指向该类的实例,这样更容易理解。
总结:
函数的上下文 this 是 JS 里不太好理解的,在于 JS 函数自身有多种用途。目的是实现各种语言范型(面向对象,函数式,动态)。this 本质是和面向对象联系的,和写类,对象关联一起的, 和“函数式”没有关系的。如果你采用过程式函数式开发,完全不会用到一个 this。 但在浏览器端开发时却无可避免的会用到 this,这是因为浏览器对象模型(DOM)本身采用面向对象方式开发,Tag 实现为一个个的类,类的方法自然会引用类的其它方法,引用方式必然是用 this。当你给DOM对象添加事件时,回调函数里引用该对象就只能用 this 了。
明白了么?
相信看完全文以后,this不再是坑~

選擇Python還是JavaScript應基於職業發展、學習曲線和生態系統:1)職業發展:Python適合數據科學和後端開發,JavaScript適合前端和全棧開發。 2)學習曲線:Python語法簡潔,適合初學者;JavaScript語法靈活。 3)生態系統:Python有豐富的科學計算庫,JavaScript有強大的前端框架。

JavaScript框架的強大之處在於簡化開發、提升用戶體驗和應用性能。選擇框架時應考慮:1.項目規模和復雜度,2.團隊經驗,3.生態系統和社區支持。

引言我知道你可能會覺得奇怪,JavaScript、C 和瀏覽器之間到底有什麼關係?它們之間看似毫無關聯,但實際上,它們在現代網絡開發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今天我們就來深入探討一下這三者之間的緊密聯繫。通過這篇文章,你將了解到JavaScript如何在瀏覽器中運行,C 在瀏覽器引擎中的作用,以及它們如何共同推動網頁的渲染和交互。 JavaScript與瀏覽器的關係我們都知道,JavaScript是前端開發的核心語言,它直接在瀏覽器中運行,讓網頁變得生動有趣。你是否曾經想過,為什麼JavaScr

Node.js擅長於高效I/O,這在很大程度上要歸功於流。 流媒體匯總處理數據,避免內存過載 - 大型文件,網絡任務和實時應用程序的理想。將流與打字稿的類型安全結合起來創建POWE

Python和JavaScript在性能和效率方面的差異主要體現在:1)Python作為解釋型語言,運行速度較慢,但開發效率高,適合快速原型開發;2)JavaScript在瀏覽器中受限於單線程,但在Node.js中可利用多線程和異步I/O提升性能,兩者在實際項目中各有優勢。

JavaScript起源於1995年,由布蘭登·艾克創造,實現語言為C語言。 1.C語言為JavaScript提供了高性能和系統級編程能力。 2.JavaScript的內存管理和性能優化依賴於C語言。 3.C語言的跨平台特性幫助JavaScript在不同操作系統上高效運行。

JavaScript在瀏覽器和Node.js環境中運行,依賴JavaScript引擎解析和執行代碼。 1)解析階段生成抽象語法樹(AST);2)編譯階段將AST轉換為字節碼或機器碼;3)執行階段執行編譯後的代碼。

Python和JavaScript的未來趨勢包括:1.Python將鞏固在科學計算和AI領域的地位,2.JavaScript將推動Web技術發展,3.跨平台開發將成為熱門,4.性能優化將是重點。兩者都將繼續在各自領域擴展應用場景,並在性能上有更多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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