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定義類別的三個方法:1、利用建構子定義類,語法為「function name(){this.name=value;}」;2、利用「Object.create()」方法定義類別;3、利用「createNew()」方法定義類別。
本教學操作環境:windows10系統、javascript1.8.5版、Dell G3電腦。
在物件導向程式設計中,類別(class)是物件(object)的模板,定義了同一組物件(又稱為"實例" )共有的屬性和方法。
JavaScript語言不支援"類別",但可以用一些變通的方法,模擬出"類別"。
一、建構子法
這是經典方法,也是教科書必教方法。它用建構子模擬"類別",在其內部用this關鍵字指涉實例物件。
function Cat(){ this.name = "大毛"; }
產生實例的時候,使用new關鍵字。
var cat1 = new Cat(); alert(cat1.name); //大毛
類別的屬性和方法,也可以定義在建構子的prototype物件之上。
Cat.prototype.makeSound = function(){ alert("喵喵喵"); }
關於這種方法的詳細介紹,請看系列文章《JavaScript物件導向程式設計》,這裡就不多說了。它的主要缺點是,必教複雜,用到this和prototype,寫作和閱讀都很費力。
二、Object.create()法
#為了解決"建構子法"的缺點,更方便地產生對象,JavaScript的國際標準ECMAScript第五版(目前通行的是第三版),提出了一個新的方法Object.create()。
用這個方法,"類別"就是一個對象,不是函數。
var Cat = { name: "大毛", makeSound: function(){ alert("喵喵喵"); } };
然後,直接用Object.create()產生實例,不需要用到new。
var cat1 = Object.create(Cat); alert(cat1.name); //大毛 cat1.makeSound(); //喵喵喵
目前,各大瀏覽器的最新版本(包括IE9)都部署了這個方法。如果遇到老式瀏覽器,可以用下面的程式碼自行部署。
if(!Object.create){ Object.create = function(o){ function F(){}; F.prototype = o; return new F(); } }
這種方法比"建構函數法"簡單,但是不能實現私有屬性和私有方法,實例物件之間也不能共享數據,對"類"的模擬不夠全面。
三、極簡主義法
荷蘭程式設計師Gabor de Mooij 提出了比Object.create()更好的新方法,它稱這種方法為"極簡主義法"(minimalist approach)。這也是我推薦的方法。
3.1 封裝
這種方法不適用this和prototype,程式碼部署起來非常簡單,這大概也是它被叫做"極簡主義法"的原因。
首先,它也是用一個物件模擬"類別"。在這個類別裡面,定義一個建構子caeateNew(),用來產生實例。
var Cat = { createNew: function(){ //some code here } };
然後,在carateNew()裡面,定義一個實例對象,把這個實例物件當作傳回值。
var Cat = { createNew: function(){ var cat = {}; cat.name = "大毛"; car.makeSound = function(){ alert("喵喵喵"); }; } };
使用的時候,呼叫createNew()方法,就可以得到實例物件。
var cat1 = Cat.createNew(); cat1.makeSound(); //喵喵喵
這種方法的好處是,容易理解,結構清晰優雅,符合傳統的"物件導向程式設計"的構造,因此可以方便地部署下面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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