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是一門具有函數優先的輕量級,解釋型或即時編譯型的程式語言;JavaScript是基於原型程式設計、多範式的動態腳本語言,並且支援物件導向、命令式和聲明式風格。
本文操作環境:windows7系統、javascript1.8.5版、Dell G3電腦。
JavaScript(簡稱「JS」) 是一種具有函數優先的輕量級,解釋型或即時編譯型的程式語言。雖然它是作為開發Web頁面的腳本語言而出名,但是它也被用到了很多非瀏覽器環境中,JavaScript 基於原型編程、多範式的動態腳本語言,並且支援面向對象、命令式和聲明式(如函數式程式設計)風格。
JavaScript在1995年由Netscape公司的Brendan Eich,在網景導航者瀏覽器上首次設計實現而成。因為Netscape與Sun合作,Netscape管理階層希望它看起來像Java,所以取名為JavaScript。但實際上它的語法風格與Self及Scheme較為接近。
JavaScript的標準是ECMAScript 。截至 2012 年,所有瀏覽器都完整的支援ECMAScript 5.1,舊版的瀏覽器至少支援ECMAScript 3 標準。 2015年6月17日,ECMA國際組織發布了ECMAScript的第六版,正式名稱為 ECMAScript 2015,但通常被稱為ECMAScript 6 或ES2015。
JavaScript腳本語言有以下特點:
(1)腳本語言。 JavaScript是一種解釋型的腳本語言,C、C 等語言先編譯後執行,而JavaScript則是在程式的執行過程中逐行進行解釋。
(2)基於物件。 JavaScript是一種基於物件的腳本語言,它不僅可以創建對象,還能使用現有的對象。
(3)簡單。 JavaScript語言中採用的是弱型別的變數類型,對所使用的資料型別未做出嚴格的要求,是基於Java基本語句和控制的腳本語言,其設計簡單且緊湊。
(4)動態性。 JavaScript是一種採用事件驅動的腳本語言,它不需要經過Web伺服器就可以對使用者的輸入做出回應。造訪一個網頁時,滑鼠在網頁中進行滑鼠點擊或上下移、視窗移動等操作JavaScript都可直接對這些事件給予對應的回應。
(5)跨平台性。 JavaScript腳本語言不依賴作業系統,只需要瀏覽器的支援。因此一個JavaScript腳本在編寫後可以帶到任意機器上使用,前提上機器上的瀏覽器支 持JavaScript腳本語言,JavaScript已被大多數的瀏覽器所支援。 [6] 不同於伺服器端腳本語言,例如PHP與ASP,JavaScript主要被作為客戶端腳本語言在使用者的瀏覽器上執行,不需要伺服器的支援。所以在早期程式設計師比較青睞JavaScript以減少對伺服器的負擔,而同時也帶來另一個問題,安全性。
而隨著伺服器的強壯,雖然程式設計師更喜歡運行於服務端的腳本以保證安全,但JavaScript仍然以其跨平台、容易上手等優勢大行其道。同時,有些特殊功能(如AJAX)必須依賴JavaScript在客戶端進行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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