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病毒破壞的主要對像是「程式和資料」。電腦病毒是指編製或在電腦程式中插入的破壞電腦功能或數據,影響電腦使用並且能夠自我複製的一組電腦指令或程式碼。
本教學操作環境:windows7系統、Dell G3電腦。
電腦病毒破壞的主要物件是「程式和資料」。
電腦病毒(Computer Virus)是編制者在電腦程式中插入的破壞電腦功能或資料的程式碼,能影響電腦使用,能自我複製的一組電腦指令或程式碼。
電腦病毒是人為製造的,有破壞性,又有傳染性和潛伏性的,對電腦資訊或系統起破壞作用的程式。它不是獨立存在的,而是隱藏在其他可執行的程序之中。電腦中病毒後,輕則影響機器運轉速度,重則死機系統破壞;因此,病毒給使用者帶來很大的損失,通常情況下,我們稱這種具有破壞作用的程式為電腦病毒。
電腦病毒具有傳播性、隱藏性、感染性、潛伏性、可激發性、表現性或破壞性。電腦病毒的生命週期:開發期間→傳染期→潛伏期→發作期→發現期→消化期→消亡期。
特徵:
任何病毒只要侵入系統,都會對系統及應用程式產生程度不同的影響。輕者會降低電腦工作效率,佔用系統資源,重者可導致資料遺失、系統崩潰。電腦病毒的程序性,代表它和其他合法程序一樣,是一段可執行程序,但它不是一段完整的程序,而是寄生在其他可執行程序上的一段程序,只有其他程序運行的時候,病毒才起破壞作用。病毒一旦其進入電腦後被執行,它就會搜尋其他符合條件的環境,確定目標後再將自身製其中,從而到達自我繁殖的目的、因此,傳染性是判斷電腦病毒的重要條件。
病毒只有在滿足其特定條件時,才會對電腦產生致命的破壞,電腦或系統中毒後不會馬上反應,病毒會長期隱藏在系統中。比如說最難忘的是26日發作的CIH,此外還有著名的「黑色星期五」在每逢13號的星期五發作等等。病毒一般情況下都附在正常硬碟或程式中,電腦使用者在它啟動前很難發現它們,其使用很高程式技巧編程,是一種短小精悍的可執行程序,對電腦有著毀滅性的破壞作用;一般沒有使用者主動執行病毒程序,但是病毒會在其條件成熟後產生作用,或者破壞程序,擾亂系統的工作等;計算機的非授權運行性是計算機病毒的典型特點,其會在未經操作者的許可而自動運行。
隱藏性:
電腦病毒不易被發現,這是由於電腦病毒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其往往以隱含檔案或程式碼的方式存在,在普通的病毒查殺中,難以實現及時有效的查殺。病毒偽裝成正常程序,電腦病毒掃描難以發現。並且,一些病毒被設計成病毒修復程序,誘導用戶使用,進而實現病毒植入,入侵電腦。因此,電腦病毒的隱藏性,使得電腦安全防範處於被動狀態,造成嚴重的安全隱患。
破壞性:
病毒入侵計算機,往往具有極大的破壞性,能夠破壞資料訊息,甚至造成大面積的電腦癱瘓,對電腦使用者造成較大損失。如常見的木馬、蠕蟲等電腦病毒,可以大範圍入侵計算機,為計算機帶來安全隱患。
傳染性:
電腦病毒的一大特徵是傳染性,能夠透過USB、網路等途徑入侵電腦。在入侵之後,往往可以實現病毒擴散,感染未感染計算機,進而造成大面積癱瘓等事故。隨著網路資訊科技的不斷發展,在短時間內,病毒能夠實現較大範圍的惡意入侵。因此,在電腦病毒的安全防禦中,如何面對快速的病毒傳染,成為有效防禦病毒的重要基礎,也是建構防禦體系的關鍵。
寄生性:
電腦病毒也具有寄生性特徵。電腦病毒需要在宿主中寄生才能生存,才能更好地發揮其功能,破壞宿主的正常功能。通常情況下,電腦病毒都是在其它正常程式或資料中寄生,在此基礎上利用一定媒介實現傳播,在宿主電腦實際運作過程中,一旦達到某種設定條件,電腦病毒就會被激活,隨著程式的啟動,電腦病毒會對宿主電腦檔案不斷輔助、修改,使其破壞作用得以發揮。
可執行性:
電腦病毒與其他合法程序一樣,是一段可執行程序,但它不是一個完整的程序,而是寄生在其他可執行程序上,因此它享有一切程序所能得到的權力。
可觸發性:
病毒因某個事件或數值的出現,誘使病毒實施感染或進行攻擊的特徵。
攻擊的主動性:
病毒對系統的攻擊是主動的,電腦系統無論採取多麼嚴密的保護措施都不可能徹底地排除病毒對系統的攻擊,而保護措施充其量是一種預防的手段。
病毒的針對性:
電腦病毒是針對特定的電腦和特定的作業系統的。例如:有針對IBM PC機及其相容機的,有針對Apple公司的Macintosh的,還有針對UNIX作業系統的。例如,小球病毒是針對IBM PC機及其相容機上的DOS作業系統的。
想要查閱更多相關文章,請造訪PHP中文網! !
以上是電腦病毒破壞的主要對像是什麼?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