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類別選擇器
#類別選擇器允許以獨立於文件元素的方式指定樣式。此選擇器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與其他元素結合使用。
提示:只有適當地標記文件後,才能使用這些選擇器,所以使用這兩種選擇器通常需要先做一些構想和計劃。
要套用樣式而不考慮特定設計的元素,最常用的方法就是使用類別選擇器。
在 CSS 中,類別選擇符以一個點號顯示,範例:
.center {text-align: center}
在上面的範例中,所有擁有 center 類別的 HTML 元素均為居中。
在下面的 HTML 程式碼中,h1 和 p 元素都有 center 類別。這意味著兩者都將遵守 ".center" 選擇器中的規則。
<h1 class="center"> This heading will be center-aligned </h1> <p class="center"> This paragraph will also be center-aligned. </p>
注意:類別名稱的第一個字元不能使用數字!它無法在 Mozilla 或 Firefox 中起作用。
結合其他選擇器
類別選擇器可以結合其他選擇器來使用,比如說:元素選擇器。
例如,您可能希望只有段落顯示為紅色文字:
p.center{color:red;}
選擇器現在會匹配class 屬性包含center的所有p 元素,但是其他任何類型的元素都不匹配,不論是否有此class 屬性。選擇器 p.center 解釋為:「其 class 屬性值為 center 的所有段落」。因為 h1 元素不是段落,這個規則的選擇器與之不匹配,因此 h1 元素不會變成紅色文字。
如果你確實想要為 h1 元素指定不同的樣式,可以使用選擇器 h1.center:
p.center {color:red;} h1.center {color:blue;}
以上是css類別選擇符用什麼表示?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