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帶給大家的內容是關於js中自執行函數進行呼叫的兩種方法,有一定的參考價值,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參考一下,希望對你有幫助。
#自執行函數定義:
自執行函數或是自調用函數聲明完了,馬上進行調用,只能使用一次,,有兩種寫法.
寫法一:(函數)(實參)
<script> (function (n1,n2){ console.log("这是匿名函数的自执行的第一种写法,结果为:"+(n1+n2)) })(10,100)//110 (function start(n1,n2){ console.log("这是函数声明方式的自执行的第一种写法,结果为:"+(n1+n2)) })(10,100)//110</script>
寫法二:格式:(函數(實參))如下
<script> (function (n1,n2){ console.log("这是匿名函数的自执行的第二种写法,结果为:"+(n1+n2)) }(10,100))//110 (function start(n1,n2){ console.log("这是函数声明方式的自执行的第二种写法,结果为:"+(n1+n2)) }(10,100))//110</script>
一般自執行函數和閉包是連在一起的,因為一般我們在使用閉包的時候,閉包獲取的都是變數最終的值,因而我們需要透過自執行函數將每次的變數的值都與閉包綁定,這樣閉包就能獲得每次變數變化的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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