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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web前端js教程jQuery程式碼最佳化方式的總結

這次帶給大家jQuery程式碼優化方式的總結,jQuery程式碼優化的注意事項有哪些,下面就是實戰案例,一起來看一下。

用對選擇器

在jQuery中,可以用多種選擇器,選擇同一個網頁元素。每種選擇器的效能是不一樣的,應該要了解它們的效能差異

#1、最快的選擇器:id選擇器和元素標籤選擇器

#舉例來說,下面的語句效能最佳:

$('#id')
$('form')
$('input')

遇到這些選擇器的時候,jQuery內部會自動呼叫瀏覽器的原生方法(例如getElementById()),所以它們的執行速度快。

2、較慢的選擇器:class選擇器

$('.className')的效能,取決於不同的瀏覽器。 Firefox、Safari、Chrome、Opera瀏覽器,都有原生方法getElementByClassName(),所以速度不慢。但是,IE5-IE8都沒有部署這個方法,所以這個選擇器在IE中會相當慢

3、最慢的選擇器:偽類別選擇器屬性選擇器

找出網頁中所有的隱藏元素,就要用到偽類選擇器:

$(':hidden')

屬性選擇器的例子則是:

$('[attribute=value]')

這兩個語句是最慢的,因為瀏覽器沒有針對它們的原生方法。但是,一些瀏覽器的新版本,增加了querySelector()和querySelectorAll()方法,因此會使這類選擇器的性能有大幅提高

理解父子關係

下面六個選擇器,都是從父元素中選擇子元素

$('.child', $parent)
$parent.find('.child')
$parent.children('.child')
$('#parent > .child')
$('#parent .child')
$('.child', $('#parent'))

1、下面這條語句的意思是,給定一個DOM對象,然後從中選擇一個子元素。 jQuery會自動把這條語句轉成$.parent.find('child'),這會導致一定的效能損失。它比最快的形式慢了5%-10%

$('.child', $parent)

2、這條是最快的語句。 .find()方法會呼叫瀏覽器的原生方法(getElementById,getElementByName,getElementByTagName等等),所以速度較快

$parent.find('.child')

3、這條語句在jQuery內部,會使用$.sibling()和javascript的nextSibling()方法,一個個遍歷節點。它比最快的形式大約慢50%

$parent.children('.child')

4、jQuery內部使用Sizzle引擎,處理各種選擇器。 Sizzle引擎的選擇順序是從右到左,所以這條語句是先選.child,然後再一個個過濾出父元素#parent,這導致它比最快的形式大約慢70%

$('#parent > .child')

5、這條語句與上一條是同樣的情況。但是,上一條只選擇直接的子元素,這條可以選擇多層子元素,所以它的速度更慢,大概比最快的形式慢了77%

$('#parent .child')

6、jQuery內部會將這句語句轉成$('#parent').find('.child'),比最快的形式慢了23%

$('.child', $('#parent'))

所以,最佳選擇是$parent.find('. child')。而且,由於$parent往往在前面的操作已經生成,jQuery會進行緩存,所以進一步加快了執行速度

#不過度使用jQuery

jQuery速度再快,也無法與原生的javascript方法相比。所以有原生方法可以使用的場合,盡量避免使用jQuery。

以最簡單的選擇器為例,document.getElementById("foo")要比$("#foo")快10多倍

再來看一個例子,為a元素綁定一個處理點擊事件的函數:

$('a').click(function(){
    alert($(this).attr('id'));
  });

這段程式碼的意思是,點擊a元素後,彈出該元素的id屬性。為了取得這個屬性,必須連續兩次呼叫jQuery,第一次是$(this),第二次是attr('id')。

事實上,這種處理完全不必要。更正確的寫法是,直接採用javascript原生方法,呼叫this.id:

$('a').click(function(){
    alert(this.id);
  });

根據測試,this.id的速度比$(this).attr('id')快了20多倍

做好快取

選取某一個網頁元素,是開銷很大的步驟。所以,使用選擇器的次數應該越少越好,並且盡可能快取選取的結果,以便日後重複使用。

例如,下面這樣的寫法就是糟糕的寫法:

jQuery('#top').find('p.classA');
jQuery('#top').find('p.classB');

更好的写法是:

var cached = jQuery('#top');
  cached.find('p.classA');
  cached.find('p.classB');

根据测试,缓存比不缓存,快了2-3倍

jQuery的一大特点,就是允许使用链式写法

$('p').find('h3').eq(2).html('Hello');

采用链式写法时,jQuery自动缓存每一步的结果,因此比非链式写法要快。根据测试,链式写法比(不使用缓存的)非链式写法,大约快了25%

事件委托

javascript的事件模型,采用"冒泡"模式,也就是说,子元素的事件会逐级向上"冒泡",成为父元素的事件。

利用这一点,可以大大简化事件的绑定。比如,有一个表格(table元素),里面有100个格子(td元素),现在要求在每个格子上面绑定一个点击事件(click),请问是否需要将下面的命令执行100次?

$("td").on("click", function(){
    $(this).toggleClass("click");
  });

回答是不需要,我们只要把这个事件绑定在table元素上面就可以了,因为td元素发生点击事件之后,这个事件会"冒泡"到父元素table上面,从而被监听到

因此,这个事件只需要在父元素绑定1次即可,而不需要在子元素上绑定100次,从而大大提高性能。这就叫事件的"委托处理",也就是子元素"委托"父元素处理这个事件

$("table").on("click", "td", function(){
    $(this).toggleClass("click");
  });

更好的写法,则是把事件绑定在document对象上面

$(document).on("click", "td", function(){
    $(this).toggleClass("click");
  });

如果要取消事件的绑定,就使用off()方法

$(document).off("click", "td");

少改动DOM

1、改动DOM结构开销很大,因此不要频繁使用.append()、.insertBefore()和.insetAfter()这样的方法

如果要插入多个元素,就先把它们合并,然后再一次性插入。根据测试,合并插入比不合并插入,快了将近10倍

2、如果要对一个DOM元素进行大量处理,应该先用.detach()方法,把这个元素从DOM中取出来,处理完毕以后,再重新插回文档。根据测试,使用.detach()方法比不使用时,快了60%

3、如果要在DOM元素上储存数据,不要写成下面这样:

var elem = $('#elem');
elem.data(key,value);

而要写成

var elem = $('#elem');
$.data(elem[0],key,value);

根据测试,后一种写法要比前一种写法,快了将近10倍。因为elem.data()方法是定义在jQuery函数的prototype对象上面的,而$.data()方法是定义jQuery函数上面的,调用的时候不从复杂的jQuery对象上调用,所以速度快得多

4、插入html代码的时候,浏览器原生的innterHTML()方法比jQuery对象的html()更快

尽量少生成jQuery对象

每当使用一次选择器(比如$('#id')),就会生成一个jQuery对象。jQuery对象是一个很庞大的对象,带有很多属性和方法,会占用不少资源。所以,尽量少生成jQuery对象

举例来说,许多jQuery方法都有两个版本,一个是供jQuery对象使用的版本,另一个是供jQuery函数使用的版本。下面两个例子,都是取出一个元素的文本,使用的都是text()方法

既可以使用针对jQuery对象的版本:

var $text = $("#text");
var $ts = $text.text();

也可以使用针对jQuery函数的版本:

var $text = $("#text");
var $ts = $.text($text);

由于后一种针对jQuery函数的版本不通过jQuery对象操作,所以相对开销较小,速度比较快

选择作用域链最短的方法

严格地说,这一条原则对所有Javascript编程都适用,而不仅仅针对jQuery

我们知道,Javascript的变量采用链式作用域。读取变量的时候,先在当前作用域寻找该变量,如果找不到,就前往上一层的作用域寻找该变量。这样的设计,使得读取局部变量比读取全局变量快得多

请看下面两段代码,第一段代码是读取全局变量:

var a = 0;
  function x(){
    a += 1;
  }

第二段代码是读取局部变量:

function y(){
    var a = 0;
    a += 1;
  }

第二段代码读取变量a的时候,不用前往上一层作用域,所以要比第一段代码快五六倍

同理,在调用对象方法的时候,closure模式要比prototype模式更快

prototype模式:

var X = function(name){ this.name = name; }
X.prototype.get_name = function() { return this.name; };

closure模式:

var Y = function(name) {
    var y = { name: name };
    return { 'get_name': function() { return y.name; } };
  };

同样是get_name()方法,closure模式更快

使用Pub/Sub模式管理事件

当发生某个事件后,如果要连续执行多个操作,最好不要写成下面这样:

function doSomthing{
    doSomethingElse();
    doOneMoreThing();
  }

而要改用事件触发的形式:

function doSomething{
    $.trigger("DO_SOMETHING_DONE");
  }
  $(document).on("DO_SOMETHING_DONE", function(){
    doSomethingElse(); 
  });

还可以考虑使用deferred对象

function doSomething(){
    var dfd = new $.Deferred();
    //Do something async, then... 
    //dfd.resolve();
    return dfd.promise();
  }
  function doSomethingElse(){
    $.when(doSomething()).then(//The next th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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