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類別中的靜態函數裡面不能使用$this因為靜態不用實例化就產生了記憶體空間,而類別需要實例化之後才產生記憶體空間,兩個記憶體不在一起所以不能互相存取。
所以下面的寫法是錯誤的;
<span style="font-family: 微软雅黑, "Microsoft YaHei";">class Book extends Goods {<br/> public $anthor;<br/> public $publisher;<br/> static public function get_author($author){<br/> $this->author = $author;<br/> } <br/>}</span>
也就是說只有使用物件呼叫非靜態方法才能使用$this
非靜態的方法只有確定了,物件之後才能確定$this的值
1.哪個物件呼叫呼叫方法,方法內的$this就是那個物件
#就像下面一樣:
#這樣也說明了,$this和在哪個類別的位置無關,只和實例化的是哪個物件有關。
2、物件環境可以向下傳遞:
#如果目前方法內,已經確定了物件環境,在蓋方法內如果出現了靜態的呼叫非靜態方法,那麼當前的物件環境會向下傳遞到被靜態呼叫的非靜態方法內,
修飾限定符
public 共有的
protect 保護的
#private 私有的
用來描述一個成員(屬性,方法)在哪裡能存取到,。
注意:
PHP是採用類別的概念對成員進行修飾限定的。
PHP將存取的程式碼分為三個區域:類別內,類別外,繼承鏈上類別內。
是根據成員在哪裡存取和成員在哪裡定義 來決定的
以property為例
public
公共的,指的是,成員在本類別內,繼承鏈上的類別內,與類外,都可以被存取!
protect
保護的,指的是,成員在本類內,繼承鏈(子類,父類)上的類內可以被存取
private
如何選擇:
一個原則,盡量體現封裝性。封裝性,指的是,盡量隱藏內部實現,而僅僅開發外部操作介面!
###語法上,就是,將不需要外部使用的屬性,方法,都私有化(保護化),而僅僅留下一些必要的公共方法! ######1、一定要先明确访问的是哪里定义的!
2、私有成员不能被重写
只有在自己的类中才能访问到对应的私有成员
建议是
如果需要通过继承,你就使用保护的,少用私有的!
在没有继承时,尽量使用私有的!
3、在重写时,如果重写成员的访问级别不一致。子类的级别比父类的级别,相等或者弱,可以!强,不行!
这样是语法规定,如果想解释也是很简单的
是这样的,我简单说明
1 基类有一个方法,比如 // 我们不考虑Object作为所有类的基类啦。 呵呵呵!
public void method1(){ method2(); // 此方法需要调用method2(); } public void method2(){ // 如果这个方法是abstract 的话,也许会看得更清楚,不过不常见. }
2 子类重写了
@Override private void method2(){ // 当然,编译错误,我们只是用来说明这样做的问题 }
3 子类的子类
如果他调用 method1() 会出现什么后果呢?
a) 他能访问method1(), 因为那是他的基类,且是public
b) 但很可惜,method1()里面 却不能访问method2()了,因为在父类是private的了。
这岂不是很可笑的情况。
所以,子类不能比父类的更私有,但可以更公开。 呵呵。这样才能保证父类已经实现的代码能够使用。
另:从5.0开始,子类方法override时,可以返回与父类不同的类型。但参数必须完全相同。
4、
1, 兼容性的问题
早先的 php的面向对象不完善,没有访问控制!
在声明属性时,使用 var 关键字!
声明方法时,什么都不使用!function
为了兼容,上面的做法还是可以使用!
var, function。访问权限都是public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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