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前面已經分享過很多關於面試的文章,現在面試JS程式設計師很多都是直接上機解決公司提前準備好的Javascript問題,或者乾脆直接寫在紙上,體現出程式設計師的想法等,本文我們將為大家分享最新Javascript程式設計師面試題和解題方法。
閉包:
function fun(n,o) { console.log(o) return { fun:function(m){ return fun(m,n); } }; } var a = fun(0); a.fun(1); a.fun(2); a.fun(3);//undefined,?,?,? var b = fun(0).fun(1).fun(2).fun(3);//undefined,?,?,? var c = fun(0).fun(1); c.fun(2); c.fun(3);//undefined,?,?,? //问:三行a,b,c的输出分别是什么?
//a: undefined,0,0,0 //b: undefined,0,1,2 //c: undefined,0,1,1
JS中有幾個函數
首先,在此之前需要了解的是,在JS中函數可分為兩種,具名函數(命名函數)和匿名函數。 區分這兩個函數的方法非常簡單,可以用輸出fn.name 來判斷,有name的就是具名函數,沒有name的就是匿名函數注意:在低版本IE上無法取得具名函數的name,會傳回undefined,建議在火狐或是Google瀏覽器上測試或是採用相容IE的取得函數name方法來取得函數名稱:/** * 获取指定函数的函数名称(用于兼容IE) * @param {Function} fun 任意函数 */ function getFunctionName(fun) { if (fun.name !== undefined) return fun.name; var ret = fun.toString(); ret = ret.substr('function '.length); ret = ret.substr(0, ret.indexOf('(')); return ret; }
建立函數的幾種方式
說完函數的類型,還需要了解JS中建立函數都有幾種創建方法。1、宣告函數###最普通、最標準的宣告函數方法,包括函數名稱及函數體。
function fn1(){}
建立一個變量,這個變數的內容為一個函數
var fn1=function (){}
注意採用此方法所建立的函數為匿名函數,即沒有函數name
var fn1=function (){}; getFunctionName(fn1).length;//0
創建一個變量,內容為一個帶有名稱的函數
var fn1=function xxcanghai(){};
#注意:具名函數表達式的函數名稱只能在建立函數內部使用
即採用此種方法所建立的函數在函數外層只能使用fn1不能使用xxcanghai的函數名稱。 xxcanghai的命名只能在建立的函數內部使用
測試:
#
var fn1=function xxcanghai(){ console.log("in:fn1<",typeof fn1,">xxcanghai:<",typeof xxcanghai,">"); }; console.log("out:fn1<",typeof fn1,">xxcanghai:<",typeof xxcanghai,">"); fn1(); //out:fn1< function >xxcanghai:< undefined > //in:fn1< function >xxcanghai:< function >
可以看到在函數外部(out)無法使用xxcanghai的函數名,為undefined。
注意:在物件內定義函數如var o={ fn : function (){…} },也屬於函數表達式
4、Function建構子可以傳一個函數給Function 建構函式字串,傳回包含這個字串指令的函數,此種方法所建立的是匿名函數。
(function(){alert(1);})(); (function fn1(){alert(1);})();
自執行函數屬於上述的“函數表達式”,規則相同
當然還有其他創建函數或執行函數的方法,這裡不再多說,比如採用eval , setTimeout , setInterval 等非常用方法,這裡不做過多介紹,屬於非標準方法,這裡不做過多展開
三個fun函數的關係是什麼? 說完函數類型與建立函數的方法後,就可以回歸主題,看這道面試題。
這段程式碼中出現了三個fun函數,所以第一步先搞清楚,這三個fun函數的關係,哪個函數與哪個函數是相同的。
function fun(n,o) { console.log(o) return { fun:function(m){ //... } }; }
#先看第一個fun函數,屬於標準具名函數聲明,是新創建的函數,他的回傳值是一個物件字面量表達式,屬於一個新的object。
這個新的物件內部包含一個也叫fun的屬性,透過上述介紹可得知,屬於匿名函數表達式,即fun這個屬性中存放的是一個新建立匿名函數表達式。
注意:所有宣告的匿名函數都是一個新函數。
所以第一個fun函數與第二個fun函數不相同,都是新建立的函數。
函數作用域鏈的問題
再說第三個fun函數之前需要先說下,在
函數表達式內部能不能存取存放目前函數的變數。
測試1,物件內部的函數表達式:
#
var o={ fn:function (){ console.log(fn); } }; o.fn();//ERROR报错
测试2,非对象内部的函数表达式:
var fn=function (){ console.log(fn); }; fn();//function (){console.log(fn);};正确
结论是:使用var或是非对象内部的函数表达式内,可以访问到存放当前函数的变量;在对象内部的不能访问到。
原因也非常简单,因为函数作用域链的问题,采用var的是在外部创建了一个fn变量,函数内部当然可以在内部寻找不到fn后向上册作用域查找fn,而在创建对象内部时,因为没有在函数作用域内创建fn,所以无法访问。
所以综上所述,可以得知,最内层的return出去的fun函数不是第二层fun函数,是最外层的fun函数。
所以,三个fun函数的关系也理清楚了,第一个等于第三个,他们都不等于第二个。
到底在调用哪个函数?
再看下原题,现在知道了程序中有两个fun函数(第一个和第三个相同),遂接下来的问题是搞清楚,运行时他执行的是哪个fun函数?
function fun(n,o) { console.log(o) return { fun:function(m){ return fun(m,n); } }; } var a = fun(0); a.fun(1); a.fun(2); a.fun(3);//undefined,?,?,? var b = fun(0).fun(1).fun(2).fun(3);//undefined,?,?,? var c = fun(0).fun(1); c.fun(2); c.fun(3);//undefined,?,?,?
//问:三行a,b,c的输出分别是什么?
1、第一行a
var a = fun(0); a.fun(1); a.fun(2); a.fun(3);
可以得知,第一个fun(0)是在调用第一层fun函数。第二个fun(1)是在调用前一个fun的返回值的fun函数,所以:
第后面几个fun(1),fun(2),fun(3),函数都是在调用第二层fun函数。
遂:
在第一次调用fun(0)时,o为undefined;
第二次调用fun(1)时m为1,此时fun闭包了外层函数的n,也就是第一次调用的n=0,即m=1,n=0,并在内部调用第一层fun函数fun(1,0);所以o为0;
第三次调用fun(2)时m为2,但依然是调用a.fun,所以还是闭包了第一次调用时的n,所以内部调用第一层的fun(2,0);所以o为0
第四次同理;
即:最终答案为undefined,0,0,0
2、第二行b
var b = fun(0).fun(1).fun(2).fun(3);//undefined,?,?,?
先从fun(0)开始看,肯定是调用的第一层fun函数;而他的返回值是一个对象,所以第二个fun(1)调用的是第二层fun函数,后面几个也是调用的第二层fun函数。
遂:
在第一次调用第一层fun(0)时,o为undefined;
第二次调用 .fun(1)时m为1,此时fun闭包了外层函数的n,也就是第一次调用的n=0,即m=1,n=0,并在内部调用第一层fun函数fun(1,0);所以o为0;
第三次调用 .fun(2)时m为2,此时当前的fun函数不是第一次执行的返回对象,而是第二次执行的返回对象。而在第二次执行第一层fun函数时时(1,0)所以n=1,o=0,返回时闭包了第二次的n,遂在第三次调用第三层fun函数时m=2,n=1,即调用第一层fun函数fun(2,1),所以o为1;
第四次调用 .fun(3)时m为3,闭包了第三次调用的n,同理,最终调用第一层fun函数为fun(3,2);所以o为2;
即最终答案:undefined,0,1,2
3、第三行c
var c = fun(0).fun(1); c.fun(2); c.fun(3);//undefined,?,?,?
根据前面两个例子,可以得知:
fun(0)为执行第一层fun函数,.fun(1)执行的是fun(0)返回的第二层fun函数,这里语句结束,遂c存放的是fun(1)的返回值,而不是fun(0)的返回值,所以c中闭包的也是fun(1)第二次执行的n的值。c.fun(2)执行的是fun(1)返回的第二层fun函数,c.fun(3)执行的也是fun(1)返回的第二层fun函数。
遂:
在第一次调用第一层fun(0)时,o为undefined;
第二次调用 .fun(1)时m为1,此时fun闭包了外层函数的n,也就是第一次调用的n=0,即m=1,n=0,并在内部调用第一层fun函数fun(1,0);所以o为0;
第三次调用 .fun(2)时m为2,此时fun闭包的是第二次调用的n=1,即m=2,n=1,并在内部调用第一层fun函数fun(2,1);所以o为1;
第四次.fun(3)时同理,但依然是调用的第二次的返回值,遂最终调用第一层fun函数fun(3,1),所以o还为1
即最终答案:undefined,0,1,1
题目:
function Foo() { getName = function () { alert (1); }; return this; } Foo.getName = function () { alert (2);}; Foo.prototype.getName = function () { alert (3);}; var getName = function () { alert (4);}; function getName() { alert (5);} //请写出以下输出结果: Foo.getName(); getName(); Foo().getName(); getName(); new Foo.getName(); new Foo().getName(); new new Foo().getName();
function Foo() { getName = function () { alert (1); }; return this; } Foo.getName = function () { alert (2);}; Foo.prototype.getName = function () { alert (3);}; var getName = function () { alert (4);}; function getName() { alert (5);}
答案:
Foo.getName();//2 getName();//4 Foo().getName();//1 getName();//1 new Foo.getName();//2 new Foo().getName();//3 new new Foo().getName();//3
第一题
先看此题的上半部分做了什么,首先定义了一个叫Foo的函数,之后为Foo创建了一个叫getName的静态属性存储了一个匿名函数,之后为Foo的原型对象新创建了一个叫getName的匿名函数。之后又通过函数变量表达式创建了一个getName的函数,最后再声明一个叫getName函数。
第一问的 Foo.getName 自然是访问Foo函数上存储的静态属性,自然是2,没什么可说的。
第二题
第二问,直接调用 getName 函数。既然是直接调用那么就是访问当前上文作用域内的叫getName的函数,所以跟1 2 3都没什么关系。此题有无数面试者回答为5。此处有两个坑,一是变量声明提升,二是函数表达式。
变量声明提升
即所有声明变量或声明函数都会被提升到当前函数的顶部。
例如下代码:
console.log('x' in window);//true var x;
x = 0;
代码执行时js引擎会将声明语句提升至代码最上方,变为:
var x; console.log('x' in window);//true x = 0;
函数表达式
var getName 与 function getName 都是声明语句,区别在于 var getName 是函数表达式,而 function getName 是函数声明。关于JS中的各种函数创建方式可以看 大部分人都会做错的经典JS闭包面试题 这篇文章有详细说明。
函数表达式最大的问题,在于js会将此代码拆分为两行代码分别执行。
例如下代码:
console.log(x);//输出:function x(){} var x=1; function x(){}
实际执行的代码为,先将 var x=1 拆分为 var x; 和 x = 1; 两行,再将 var x; 和 function x(){} 两行提升至最上方变成:
var x; function x(){} console.log(x); x=1;
所以最终函数声明的x覆盖了变量声明的x,log输出为x函数。
同理,原题中代码最终执行时的是:
function Foo() { getName = function () { alert (1); }; return this; } var getName;//只提升变量声明 function getName() { alert (5);}//提升函数声明,覆盖var的声明 Foo.getName = function () { alert (2);}; Foo.prototype.getName = function () { alert (3);}; getName = function () { alert (4);};//最终的赋值再次覆盖function getName声明 getName();//最终输出4
第三题
第三问的 Foo().getName(); 先执行了Foo函数,然后调用Foo函数的返回值对象的getName属性函数。
Foo函数的第一句 getName = function () { alert (1); }; 是一句函数赋值语句,注意它没有var声明,所以先向当前Foo函数作用域内寻找getName变量,没有。再向当前函数作用域上层,即外层作用域内寻找是否含有getName变量,找到了,也就是第二问中的alert(4)函数,将此变量的值赋值为 function(){alert(1)}。
此处实际上是将外层作用域内的getName函数修改了。
注意:此处若依然没有找到会一直向上查找到window对象,若window对象中也没有getName属性,就在window对象中创建一个getName变量。
之后Foo函数的返回值是this,而JS的this问题博客园中已经有非常多的文章介绍,这里不再多说。
简单的讲,this的指向是由所在函数的调用方式决定的。而此处的直接调用方式,this指向window对象。
遂Foo函数返回的是window对象,相当于执行 window.getName() ,而window中的getName已经被修改为alert(1),所以最终会输出1
此处考察了两个知识点,一个是变量作用域问题,一个是this指向问题。
第四题
直接调用getName函数,相当于 window.getName() ,因为这个变量已经被Foo函数执行时修改了,遂结果与第三问相同,为1
第五题
第五问 new Foo.getName(); ,此处考察的是js的运算符优先级问题。
js运算符优先级:
通过查上表可以得知点(.)的优先级高于new操作,遂相当于是:
new (Foo.getName)();
所以实际上将getName函数作为了构造函数来执行,遂弹出2。
第六题
第六问 new Foo().getName() ,首先看运算符优先级括号高于new,实际执行为
(new Foo()).getName()
遂先执行Foo函数,而Foo此时作为构造函数却有返回值,所以这里需要说明下js中的构造函数返回值问题。
构造函数的返回值
在传统语言中,构造函数不应该有返回值,实际执行的返回值就是此构造函数的实例化对象。
而在js中构造函数可以有返回值也可以没有。
1、没有返回值则按照其他语言一样返回实例化对象。
2、若有返回值则检查其返回值是否为引用类型。如果是非引用类型,如基本类型(string,number,boolean,null,undefined)则与无返回值相同,实际返回其实例化对象。
3、若返回值是引用类型,则实际返回值为这个引用类型。
原题中,返回的是this,而this在构造函数中本来就代表当前实例化对象,遂最终Foo函数返回实例化对象。
之后调用实例化对象的getName函数,因为在Foo构造函数中没有为实例化对象添加任何属性,遂到当前对象的原型对象(prototype)中寻找getName,找到了。
遂最终输出3。
第七题
第七问, new new Foo().getName(); 同样是运算符优先级问题。
最终实际执行为:
new ((new Foo()).get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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