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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中關於!important的使用方法總結

黄舟
黄舟原創
2017-07-27 11:30:022460瀏覽

下面簡單的跟大家講一下CSS 中一個比較重要的!important屬性,從筆者的實踐中總結了以下兩點:

1、用於解決IE對某些CSS規範有偏差的情況.

    例如在IE中的效果總是和其他的瀏覽器如firefox,opera等相差2px,導致頁面佈局有錯位, 這是因為IE對盒之間距離的解釋的bug造成的,針對這種情況我們就可以利用!important來幫忙解決。

 例如下面這個樣式

.myclass{
 margin-left:20px!important;
 margin-left:40px;

}

如果是在firefox,opera,chrome中,這些瀏覽器支援!important屬性,也就是說他們會預設讓margin-left:20px!important;這句語句生效,下面的不帶!important聲明的樣式將不會覆蓋它,換句話說就是他的級別最高,下面​​的人都不能取代我!

但是,如果換作是IE瀏覽器會是什麼情況呢,因為IE不支援!important ,就是說IE不認識這句話是什麼意思,於是傻瓜IE就把這條給略過了,下面那條他可是認識的,於是margin-left:40px;
就生效了。

說到這,需要有一點注意:

不說IE真的不認識!important,如果你單單想用!important去區別IE和其他瀏覽器那你就錯了,例如:

.myclass{
backgroud-color:black !important;
}

我們異想天開的認為,這條樣式IE不認,我們可以讓它在其他瀏覽器上自訂顯示。到底是不是這樣呢? 真的不是! IE也認了。

說到這你是不是有點糊塗了,到底IE​​認不認啊? ? ?

答案很簡單,只有當同時出現兩個同名的樣式時,才可以這樣用,就像下面這樣的.

.myclass{
 margin-left:20px!important;
 margin-left:40px;

}

2、如果有定義了一個樣式A,比如font-size,你不打算讓以後也叫樣式A的覆蓋掉這個font-size,也可以用!important . 而如果新樣式也用了!important 則還是會強制覆蓋掉

.A{
 font-size:12px !important;
}
.A{
 font-size:14px;   //不会生效
}

.A{
 font-size:14px !important; //生效
}

 注意,一定要是同名的樣式,也就是樣式名都叫A的樣式才行,如果是父代與子代的情況就不管用了,比如說:

<html>
<head>
<style>
.father{
font-size:12px !important;
}
.child{
font-size:14px;
}
</style>
<body>
<div class="father">
 <div class="child">I am child </div>
</div>
</body>
</html>

這種情況下,child的font-size就是14px,不受father影響。

以上是CSS中關於!important的使用方法總結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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