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 是 Emphasis(強調)的縮寫。包含在 ~ 裡的文字會被強調顯示。 Internet Explorer 等瀏覽器會以斜體字顯示,有些瀏覽器會用改變文字的顏色等其他方法來達到強調的效果。
em>標籤(html em強調標籤)告訴瀏覽器把其中的文字表示為強調的內容。對於所有瀏覽器來說,這意味著要把這段文字用斜體方式呈現給大家顯示,這個與html I斜體標籤相同效果。
1)、 標籤修飾的內容都是用斜體字來顯示,但這些內容也具有更廣泛的含義,如果你只想使用斜體字來顯示文本的話,請使用 < ;i> 標籤。除此之外,文件中還可以包含用來改變文字顯示的級聯樣式定義。
2)、em定義內容強調作用
3)、EM標籤預設斜體特殊樣式可以使用CSS樣式來初始化,我們將在後面文章介紹如何確定em強調標籤自有樣式。
em有以下特點:
1. em的值並不是固定的;
2. em會繼承父級元素的字體大小。
所以我們在寫CSS的時候,需要注意兩點:
1. body選擇器中宣告Font-size=62.5%;
2.將你的原來的px數值除以10,然後換上em作為單位;
3. 重新計算那些被放大的字體的em數值。避免字體大小的重複聲明。
也就是避免1.2 * 1.2= 1.44的現象。比如說你在#content中宣告了字體大小為1.2em,那麼在宣告p的字體大小時就只能是1em,而不是1.2em, 因為此em非彼em,它因繼承#content的字體高而變為了1em=12px。
但是12px漢字例外,就是由上述方法得到的12px(1.2em)大小的漢字在IE中並不等於直接用12px定義的字體大小,而是稍大一點。這個問 題 Jorux已經解決,只要在body選擇器中把62.5%換成63%就能正常顯示了。原因可能是IE處理漢字時,對於浮點的取值精確度有限
em是相對長度單位。相對於目前物件內文本的字體尺寸。如目前對行內文字的字體尺寸未被人為設置,則相對於瀏覽器的預設字體尺寸。
任意瀏覽器的預設字體高都是16px。所有未經調整的瀏覽器都符合: 1em=16px。則12px=0.75em,10px=0.625em。為了簡化font-size的換算,需要在css中的body選擇器中宣告Font-size=62.5%,這就使em值變為16px*62.5%=10px, 這樣12px=1.2em, 10px=1em, 也就是說只要將你的原來的px數值除以10,然後換上em作為單位就行了。
問幾個問題:
1.什麼是標籤?
2.標籤和標籤的差別是什麼?
第一個問題最變態:
最誠實的回答:不知道,根本就沒見!
最混淆的答案:大哥em是長度單位,是css的,不是html標籤,和px(像素)一樣,是單位。
最牛X的回答:em?就是強調啊,斜體,不過不建議使用,你看看大的網站基本上都不用這個標籤的。
第二個問題主要是想引入html語義,雖然兩者在瀏覽器中都顯示為斜體,但是是語意標籤,就是說他不光是斜體,更重要的是有具體意義的,是表現性標籤,只是表現斜體;
以上是html 標籤的作用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