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使用jQuery的$.each方法時很,突然想到$.each($('p'),function(index,entity){});中的這個index和entity是哪裡冒出來的,而且可有可無的,而且這麼高大上的能告訴我們當前遍歷的下標和實例。所以看了一下jQuery原始碼,是這麼寫的:
#調試的時候走的是標紅的這段程式碼,然後用到了callback.call這個函數,於是翻看了一下《js高階程式設計》,其中有比較深的解釋。
首先,function是指向Function物件,函數名稱是一個指向函數的指標。那麼在函數體內,就會有一個作用域,就是this關鍵字。
this關鍵字指的是函數運作的作用域,舉個例子來說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function funcA() { alert(this); alert("Function A"); } </script>
上面這段程式碼中的函數funcA定義在全域環境中,那麼函數體內的this即window物件。
下面該到call和apply的說明了。以call函數為例,call的第一個參數,就是改變函數的作用域,後面的參數為傳入函數的所需的參數,必須與原函數的參數一直,舉例說明: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var testO = { name: "Lily" }; function funcA(a,b) { alert(this); alert("Function A"); } function funcB(a, b) { funcA.call(testO, a, b); } funcB(1,2); //this变成了testO </script>
我們定義funcB函數的中,呼叫了funcA的call函數,這時候我們改變了funcA中this的指向,原本指向window的,現在指向了call的第一個參數testO這個物件。而且呼叫call時,因為funcA函數有兩個參數,所以如果要想funcA傳遞參數,必須一一指出參數,也就是後面的兩個參數a和b,或者可以只穿第一個參數
即:funcA.call(testO);或只傳a,即:funcA.call(testO,a);
而apply與call的差別僅在於,apply的第二個參數可以是陣列形式,而且不必一一指出參數,funcA.apply(testO,[a,b])
介紹完call與apply的基本用法,該說說他哥倆真正的用武之地了,擴充函數賴以運行的作用域。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window.color = "透明"; var testObj = { color: "红色" }; function testFuc() { alert(this.color); } $(function () { 1.testFuc(); //弹出“透明” 2.testFuc(this); //弹出“undefined” 3.testFuc.call(this.parent); //弹出“透明” 4.testFuc.call(window); //弹出“透明” 5.testFuc.call(testObj); //弹出“红色” }); </script>
上面這段程式碼示範了call的作用。第一個函數調用,this指向了window,所以彈出了window的color屬性。
第二個函數可能有些朋友以為也會彈出透明,但是請先確定我們的函數運行在$(function(){});中,這個jQuery的函數,了解jQuery的朋友都很清楚,在
$(function(){});中this的作用域指向的是document,然後我們呼叫testFunc,要彈出document的color,當然是未定義的。
第三個函數將testFunc的this指向了document的親爹window,彈出window的color當然也是沒有問題的。
第四個函數就更直白了,把window傳進去了
第五個函數,將testFunc的this指向了testObj,彈出了紅色。
講到這裡,用法大家應該都有所了解了,但具體怎麼去理解怎麼去使用還是看自己的套路。
我是這麼理解的,可以把這種用法看成是C#或java中的泛型方法。例如一個C#方法的定義
public void Test<T>(T a, T b) { }
這樣我們就可以實現對方法的擴展,實現通用的目的。
#以上是JavaScript函數的apply方法與call方法的程式碼實例介紹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

JavaScript在現實世界中的應用包括前端和後端開發。 1)通過構建TODO列表應用展示前端應用,涉及DOM操作和事件處理。 2)通過Node.js和Express構建RESTfulAPI展示後端應用。

JavaScript在Web開發中的主要用途包括客戶端交互、表單驗證和異步通信。 1)通過DOM操作實現動態內容更新和用戶交互;2)在用戶提交數據前進行客戶端驗證,提高用戶體驗;3)通過AJAX技術實現與服務器的無刷新通信。

理解JavaScript引擎內部工作原理對開發者重要,因為它能幫助編寫更高效的代碼並理解性能瓶頸和優化策略。 1)引擎的工作流程包括解析、編譯和執行三個階段;2)執行過程中,引擎會進行動態優化,如內聯緩存和隱藏類;3)最佳實踐包括避免全局變量、優化循環、使用const和let,以及避免過度使用閉包。

Python更適合初學者,學習曲線平緩,語法簡潔;JavaScript適合前端開發,學習曲線較陡,語法靈活。 1.Python語法直觀,適用於數據科學和後端開發。 2.JavaScript靈活,廣泛用於前端和服務器端編程。

Python和JavaScript在社區、庫和資源方面的對比各有優劣。 1)Python社區友好,適合初學者,但前端開發資源不如JavaScript豐富。 2)Python在數據科學和機器學習庫方面強大,JavaScript則在前端開發庫和框架上更勝一籌。 3)兩者的學習資源都豐富,但Python適合從官方文檔開始,JavaScript則以MDNWebDocs為佳。選擇應基於項目需求和個人興趣。

從C/C 轉向JavaScript需要適應動態類型、垃圾回收和異步編程等特點。 1)C/C 是靜態類型語言,需手動管理內存,而JavaScript是動態類型,垃圾回收自動處理。 2)C/C 需編譯成機器碼,JavaScript則為解釋型語言。 3)JavaScript引入閉包、原型鍊和Promise等概念,增強了靈活性和異步編程能力。

不同JavaScript引擎在解析和執行JavaScript代碼時,效果會有所不同,因為每個引擎的實現原理和優化策略各有差異。 1.詞法分析:將源碼轉換為詞法單元。 2.語法分析:生成抽象語法樹。 3.優化和編譯:通過JIT編譯器生成機器碼。 4.執行:運行機器碼。 V8引擎通過即時編譯和隱藏類優化,SpiderMonkey使用類型推斷系統,導致在相同代碼上的性能表現不同。

JavaScript在現實世界中的應用包括服務器端編程、移動應用開發和物聯網控制:1.通過Node.js實現服務器端編程,適用於高並發請求處理。 2.通過ReactNative進行移動應用開發,支持跨平台部署。 3.通過Johnny-Five庫用於物聯網設備控制,適用於硬件交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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