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ava中成員變數又分為實例成員變數 和類別成員變數。
2、寫類別的目的是為了描述一類事物共有的屬性 和功能。
3、成員變數和局部變數的型別可以是Java中的任何一種資料型態 。
4、用修飾符 static 說明的成員變數是類別變數。
5、變數的名字與成員變數的名字相同,則成員變數被隱藏 ,該成員變數在這個方法內暫時失效。
6、用修飾符static說明的成員變數是類別變數 。
7、如果局部變數的名字與成員變數的名字相同,成員變數 將會被隱藏。
8、方法定義包括兩部分:方法宣告 和方法體。
9、在Java中,當一個方法不需要回傳資料時回傳型別必須是 void 。
10、方法重載 是指,一個類別中可以有多個方法具有相同的名字和類型,但這些方法的參數必須不同。
11、在Java程式語言中,它允許在一個class中有幾個方法,都有相同的名字,這種用法稱為方法重載 。
12、構造方法 是一種特殊方法,它的名字必須與它所在的類別的名字完全相同,並且不會回傳任何資料型別。
13、Java中類別的方法分為實例方法和類別方法。
14、因為類體的內容由成員變數的定義和成員方法的定義兩部分組成,對成員變數的操作只能放在成員方法 中。
15、Java中建構方法與類別名稱相同,沒有回傳值,在建立物件實例時由new運算子自動呼叫。
16、在類別方法中只能呼叫類別變數和類別方法,不能呼叫實例 方法。
17、實例方法既能對類別變數操作也能對實例變數操作,而類別方法只能對類別變數 進行操作。
18、Java中類別 是建立物件的範本。
19、當使用一個類別創建了一個物件 時,我們也說給了這個類別的實例。
20、Java中用類別建立一個物件包含物件的宣告和為物件分配記憶體 兩個步驟。
21、物件宣告的一般格式為類別名稱 物件名稱 。
22、一個類別透過使用 new 運算子可以建立多個不同對象,這些物件將分配不同得記憶體空間。
23、一個類別透過使用new運算子和類別的建構方法 為宣告的物件分配記憶體。
24、物件建立完後,透過使用運算子「.」,物件可以實現變數的存取和方法 的呼叫。
25、Java中不同物件的實例變數將會被分配不同的記憶體空間。
26、Java中如果類別中的成員變數有類別 變量,那麼所有的物件的給這樣的變數分配給相同的一個記憶體。
27、類別方法和實例方法的區別在於類別方法不但可以由物件調用還可以直接由類別名稱調用,而實例方法卻不可以。
28、類別方法 方法不但可以由物件調用還可以直接由類別名稱調用,而實例方法卻不可以。
29、類體中的方法分為:實例方法、類別方法。
30、package 語句作為java原始檔的第一個語句指明該原始檔定義的類別所在的套件。
31、在java程式中,系統會自動引入java.lang這個套件,因此不需要再使用 import 語句引入該套件。
32、在java程式中,為了讓程式能夠使用自訂的套件,必須在 classpath 環境變數中指明自訂套件的位置。
33、java.lang 套件是java語言的核心類別庫,它包含了運行java程式必不可少的系統類別。
34、為了能使用Java提供的類,我們可以使用語句 import 來引入所需的類別。
35、Java中用 private 修飾的成員變數和方法稱為私有變數和私有方法。
36、Java中不用修飾的成員變數稱為友善 變數。
37、存取權限是私有 變量,只能在本類別中使用,不能在類別外使用。
38、Java中用 public 修飾的成員變數和方法稱為共有變數和共有方法。
39、存取權限是共有 變量,不但在本類中使用,還可以在任何另外一個類別中使用。
40、存取權限是友善 變量,只能在本類別和與本類別同一個套件中的其他類別使用。
41、繼承 是一種由已有的類別創建新類別的機制。
42、Java中由繼承而得到的類別稱為子類別 ,被繼承的類別稱為父類別。
43、Java中不支援多重 繼承。
44、在類別的聲明中,透過使用關鍵字 extends 來建立一個類別的子類別。
45、Java中一個類別可以有 1 個父類別。
46、如果一個類別的宣告中沒有使用extends關鍵字,這個類別被系統預設為 Object 類別的子類別。
47、子類別自然地繼承了其父類別中不是 private 的成員變數作為自己的成員變數。
48、當子類別中定義的成員變數和父類別中的成員變數同名時,子類別的成員變數隱藏 了父類別的成員變數。
49、子類別透過成員變數的隱藏和方法的重寫 可以把父類別的狀態和行為改變為自身的狀態和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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