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Query對於大家而言並不陌生,因此關於它是什麼以及它的作用,在這裡我就不多言了,而本篇文章的目的是想透過對源碼簡單的分析來討論jQuery 的核心架構設計,以及jQuery 是如何利用javascript中的高階特性來建立如此偉大的javascript函式庫。
1 初識jQuery
從核心功能來看,jQuery僅僅做了一件簡單而又平凡的事:查詢。它的文法如此簡潔明了,以致於很多人在不知道javascript是什麼的時候就已經會用jQuery了,用一個字形容就是:大道至簡。 從設計層面來看,我們可以將jQuery提供方法分為兩大類:靜態方法和實例方法。靜態方法就是直接透過$存取的方法,這些方法一般不對dom元素操作,而是提供了一些常用的工具,例如ajax請求、以及對字串的一些常用操作,除此之外,jQuery還提供了對自身的擴充機制,你可以透過extend方法來寫你需要的元件。而實例方法和靜態方法不一樣,它是用來對jQuery查詢的DOM元素進行操作,jQuery執行$()會建構一個jQuery對象,這個對像以數組的方法存儲查詢出的所有DOM元素,然後在這個在物件的原型鏈上實作了對這些DOM操作的方法,例如each()方法就是用來遍歷每一個DOM元素的。你可能會注意到,我只是說這個物件「以數組的方式」存儲,那就是說,jQuery建構的這個物件不是數組,那這個物件到底是什麼? 其實這個物件就是jQuery的核心,也被稱為「jQuery物件」。因此,本文的重點就是對jQuery物件進行分析與討論。
2 jQuery物件
一般情況下,我們會這樣使用jQuery:
$('div').each(function(index){ //this ...});
$('div')執行完後回傳一個jQuery物件,each()是對這個物件中的方法是對這個物件中的方法元素進行遍歷,我們先來看看$('div')的執行過程(本文源碼摘自jQuery 3.0):
jQuery = function( selector, context ) { return new jQuery.fn.init( selector, context ); }
這個方法就是$('div')的入口方法,$是jQuery的簡寫,就相當於jQuery('div') ,可以看出,這個方法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返回jQuery.fn.init()函數的實例對象,那jQuery.fn.init 又是什麼呢,我們再看下面的程式碼:
init = jQuery.fn.init = = jQuery.fn;
jQuery.fn.init和init引用了同一個方法,這個方法根據selector查詢出符合條件的DOM元素,並返回,可你會發現,返回的是this,這個this是什麼呢?我們待會分析,先看下面的這句話:
init.prototype = jQuery.fn;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這句話是讓init方法的prototype對象指向了jQuery.fn對象,那jQuery.fn又是什麼鬼? 我們繼續看程式碼:
jQuery.fn = jQuery.prototype = { // The current version of jQuery being used jquery: version, constructor: jQuery, // The default length of a jQuery object is 0 length: 0, // Execute a callback for every element in the matched set. each: function( callback ) { return jQuery.each( this, callback ); }, splice: arr.splice };
為了節省篇幅,我省略了其中一些程式碼,從這裡可以看出,jQuery.fn 其實就是jQuery的原型對象,這個原型物件中定義了一些對this對象進行操作的方法。到這裡,你是不是感覺到有點繞,不要著急,我們來梳理一下思路:jQuery首先定義了一個init方法,然後在init的原型對象prototype上定義了一系列操作方法。最後將init方法的實例物件傳回。所以上面的過程可以簡化如下(偽代碼表示):
var init = function(selector,context,root){ //... return this; } init.prototype = { length:0, each:function(callback){ //... }, splice:[].splice } jQuery = function(selector,context,root){ return new init(selector,context,root); }
那麼問題來了,jQuery.fn中的方法為什麼不直接定義在init的prototype上,而要定義在jQuery的原型對像上?
其實,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提高jQuery的查詢效率,如果直接定義在init的prototype對像上,那麼每執行一次查詢,就會在內存中創建這樣一個龐大的prototype對象,而如果把這個對象定義在jQuery的prototype上,在jQuery載入時,這個物件就會被初始化並且一直存在於記憶體中,以後每次執行$()時,只需要將init中的prototype指向這個物件就可以了,而不用每次都去創建一遍相同的物件。
我們再來看看 init 函數中回傳的 this 到底是什麼,我在之前的部落格中講過,函數中的this總是指向運行期的呼叫者,那init的呼叫者是誰呢?在上面程式碼中似乎找不到呼叫者,這時我們就需要深入的理解new運算子的運作機制了,借用我之前在部落格中對new運算子的描述,我們對new init()的執行過程進行如下分解:
new init(selector,context,root) = { var obj = {}; obj.__proto__ = init.prototype; init.call(obj,selector,context,root); return typeof result === 'obj'? result : obj; }
從上述分解過程可以看出,javascript在透過new 來創建一個實例對象的時候,會先創建了一個普通對象obj,然後將obj的內部屬性__proto__指向了init的原型對象,因此obj的原型鏈將被改變,而第3步使用call方法呼叫init(),所以init中的this指的就是這裡的obj物件。
init()執行以後,會將匹配到的所有DOM對像以數組的方式存儲到this對像中並返回,也就是返回了obj對象,而new運算符最終也會將這個obj 對象返回以作為新的實例物件。 所以new運算子回傳的這個實例物件具備兩個特點:一是包含了DOM查詢結果集,二是其原型鏈繼承了init的prototype,而init 的prototype 又指向了jQuery.fn對象,因此實例對象也具備了這些操作方法。
jQuery每執行一次查詢就會建立一個jQuery對象,而在同一個應用程式中,所有jQuery物件都會共用同一個jQuery原型物件。因此,jQuery物件不僅包含了DOM查詢結果集,也繼承了jQuery原型物件上的操作方法。這樣,你就可以在查詢後直接呼叫方法來操作這些DOM元素了。這就是jQuery的核心架構設計,簡單、方便、實用!
如果你還不理解上面的講解,不要著急,我按照jQuery的設計思路寫了一個完整的小項目jDate,你可以對比著理解! jDate專案已上傳至GitHub,你可以點擊這裡查看完整程式碼:jDate ,如有不同見解,歡迎討論!
3 jQuery 的缺陷
透過對jQuery的核心架構分析,我們會發現,每執行一次查詢,jQuery就要在內存中構建一個複雜的jQuery對象,雖然說每個jQuery對像都共享同一個jQuery原型,但jQuery的查詢過程遠比你想像的要複雜,它既要考慮各種不同的匹配標識,同時又要考慮不同瀏覽器的兼容性。因此,如果你只是對DOM做一些簡單的操作,建議使用原生方法querySelector 替代jQuery,不過在使用原生方法時,對於不同的應用場景你可能要做一些兼容性的工作,你要學會取捨,不要過度依賴jQue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