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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域
引用《JavaScript語言精粹與程式設計實踐》上對作用域的定義:
變數作用域又叫變數的可見性。變數作用域完成資訊的隱蔽,也就是處理「割據」問題。
js中是沒有區塊級作用域的(ES6中有一個let,可以在{},if,for裡面聲明,同時作用域限定在區塊級。let宣告的變數不存在變數提升!這裡不談這個,因為我也是偶然看到。
我們在寫程式碼的時候,不要在「區塊」裡面宣告變數,應該在程式碼的一開始就聲明好,以避免發生歧義。
for(var i = 0; i < 10; i++) { //不好的声明方式 //... } console.log(i); /*----------------------------------------------*/ var i = 0; //好的声明方式 for(i = 0; i < 10; i++) { //.... } console.log(i);
javascript除了全域作用域之外,還有一個函數作用域。
我們在宣告變數的時候,全域程式碼在最前端聲明,函數中聲明變數要在函數體前面宣告。同時,宣告變數的時候必須用"var"操作符。
var a = 10, //全局作用域 b = 20; function fn() { //fn函数作用域 var a = 100, c = 300; function bar() { //bar函数作用域 var a = 1000, d = 4000; } }
全域程式碼、fn函數和bar函數都會形成一個作用域。作用域有上下級關係,上下級關係是看函數在哪個作用域下所建立的。 fn函數作用域下建立了bar函數,"fn函數作用域"就是"bar函數的作用域"的上級。
作用域的最大用處就是隔離變量,不同作用域下同名變數不會有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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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域在函數定義的時候就已經確定了,而不是函數呼叫的時候確定。
1、程式在載入的時候就已經確定了全域上下文環境,並隨著程式的執行而對變數就行賦值。
2、執行到36行,呼叫fn(10),建立fn函數的執行上下文環境,壓棧,並將此上下文設為活動狀態。
3、執行到32行,呼叫bar(100),建立bar(100)函數的執行上下文環境,壓棧,並將此上下文設為活動狀態。
4、bar(100)調用完畢,出棧,bar(100)函數上下文環境被銷毀。接著執行33行,呼叫bar(200),建立bar(200)函數的執行上下文環境,壓棧,並將此上下文設定為活動狀態。
5、bar(200)調用完畢,出棧,其上下文環境被銷毀。此時的控制權交給了fn(10)情境環境,其再次變成活動狀態。
6、此時fn(10)調用完畢,出棧,其上下文環境被銷毀。控制權交給了全域執行情境環境。
到這裡這段程式碼的執行過程就跑完了。
然後借用一下原作者的完整圖:
總結:
作用域只是一個“地盤”,要透過作用域對應的執行上下文環境來取得變數的值。在同一個作用域下,不同的呼叫會產生不同的執行上下文環境,進而產生不同的變數的值。所以,作用域中變數的值是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確定的,而作用域卻是在函數創建時就確定了。所以,如果要找一個作用域下某個變數的值,就需要找到這個作用域對應的執行上下文環境,再在其中尋找變數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