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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认的媒体类型_html/css_WEB-ITn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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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OY原創
2016-06-24 11:50:531355瀏覽

被选作CSS媒体类型的名称反映有关属性意义的目标设备。在下面的CSS媒体类型列表中,媒体类型的名称是规范的,但描述是信息的。同样的,每个属性的描述中的“媒体”字段也是信息的。

all(所有) 适用于所有设备。 braille(盲文) 用于盲文触摸反馈设备。 embossed(凸字) 用于分页盲文印刷。 handheld(手持) 用于手持设备(小屏幕、有限贷款)。 print(印刷) 用于分页材料以及打印预览模式下在屏幕上的文档视图。 projection(投影) 用于投影演示文稿,例如投影仪。 screen(屏幕) 主要用于彩色计算机屏幕。 speech(语音) 用于语音合成器。

注:CSS2 中有一个类似的媒体类型,其成为 “aural(听觉)”。

 

tty(电传打字机) 用于使用等宽字符的媒体(例如电传打字机、终端、显示能力有限的便携设 备)。编码人员不应在“tty”媒体类型中使用 像素单位。 tv(电视) 用于电视机类型设备(低分辨率、颜色、限制滚动能力、声音有效)。

 

媒体类型名称不区分大小写。

在某种意义上媒体类型是互斥的,用户代理在渲染一个文档时仅能支持一种媒体类型。然而,用户代理可能会在不同的画布上使用不同的媒体类型。举例说明,一个文档可能会在一个画布上使用“screen”模式展示同时在另一个画布上使用“print”模式展示。

注意一个混合媒体类型仍然仅为一个媒体类型。举例说明,“tv”媒体类型是一个混合媒体类型,它同时在一个画布上进行视觉上和听觉上的渲染。

未知媒体类型(但是为有效标识符)的 @media 和 @import 规则按照未知媒体类型不存在来进行处理。如果一个 @media/@import 规则包含一个畸形媒体类型(不是一个标识符)则语句无效。

注:媒体查询取代这些错误处理。

举例说明,在下列片段中,P 元素上的规则应用在“screen”模式下(尽管“3D”媒体类型未知)。

 @media screen, 3D {   P { color: green; } }

注:未来对CSS的更新可能会扩展媒体类型的列表。编码人员不应使用尚未在CSS规范中定义的媒体类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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