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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 样式优先级_html/css_WEB-ITnose

WBOY
WBOY原創
2016-06-24 11:35:161215瀏覽

CSS 样式优先级

当创建的样式表越来越复杂时,一个标签的样式将会受到越来越多的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来自周围的标签,也可能来自其自身。下面我们从这两方面去看看 CSS 样式的优先级。

CSS 的继承性

CSS 的继承特性指的是应用在一个标签上的那些 CSS 属性被传到其内嵌标签上。看下面的 HTML 结构:

<div>    <p></p></div>

如果

有个属性 color: red,则这个属性将被

继承,即

也拥有属性 color: red。

由上可见,当网页比较复杂, HTML 结构嵌套较深时,一个标签的样式将深受其祖先标签样式的影响。影响的规则是:

CSS 优先规则1: 最近的祖先样式比其他祖先样式优先级高。

例1:

<!-- 类名为 son 的 div 的 color 为 blue --><div style="color: red">    <div style="color: blue">        <div class="son"></div>    </div></div>

如果我们把一个标签从祖先那里继承来的而自身没有的属性叫做“祖先样式”,那么“直接样式”就是一个标签直接拥有的属性。又有如下规则:

CSS 优先规则2:“直接样式”比“祖先样式”优先级高。

例2:

<!-- 类名为 son 的 div 的 color 为 blue --><div style="color: red">    <div class="son" style="color: blue"></div></div>

选择器的优先级

上面讨论了一个标签从祖先继承来的属性,现在讨论标签自有的属性,有时候我们会遇到一个标签同时被应用了多个同一种属性,我们便需要确定这些属性的优先级。我们有如下规则:

CSS 优先规则3:优先级关系:内联样式 > ID 选择器 > 类选择器 > 标签选择器

其中,伪元素,如::first-line 被当做标签选择器;伪类,如:link 则被当做类对待。

例3:

// HTML<div class="content-class" id="content-id" style="color: black"></div>// CSS#content-id {    color: red;}.content-class {    color: blue;}div {    color: grey;}<div> 最终的 color 为 black,因为内联样式比其他选择器的优先级高。

但我们常常会看到一个选择器是由多个 ID 选择器、类选择器和标签选择器组合而成。有如下规则:

CSS 优先规则4:当一个 CSS 选择器由多个 ID 选择器、类选择器或者标签选择器组合而成时,先比较 ID 选择器的个数,个数多者优先级高;若个数相同,再比较类选择器,个数多者优先级高;若仍相同,再比较标签选择器,个数多者优先级高,若仍相同,则位置在下面的优先级高。

例4:

// HTML<div id="con-id">    <span class="con-span"></span></div>// CSS#con-id span {    color: red;}div .con-span {    color: blue;}由规则 4 可见,<span> 的 color 为 red。

如果外部样式表和内部样式表中的样式发生冲突会出现什么情况呢?这与样式表在 HTML 文件中所处的位置有关。样式被应用的位置越在下面则优先级越高,其实这仍然可以用规则 4 来解释。

例5:

// HTML<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style-link.css"><style type="text/css">@import url(style-import.css); div {    background: blue;}</style><div></div>// style-link.cssdiv {    background: lime;}// style-import.cssdiv {    background: grey;}从顺序上看,内部样式在最下面,被最晚引用,所以 <div> 的背景色为 blue。

上面代码中,@import 语句必须出现在内部样式之前,否则文件引入无效。当然不推荐使用 @import 的方式引用外部样式文件,原因见另一篇博客。

CSS 还提供了一种可以完全忽略以上规则的方法,当你一定、必须确保某一个特定的属性要显示时,可以使用这个技术。

CSS 优先规则5:属性后插有 !important 的属性拥有最高优先级。若同时插有 !important,则再利用规则 3、4 判断优先级。

例6:

// HTML<div class="father">    <p class="son"></p></div>// CSSp {    background: red !important;}.father .son {    background: blue;}虽然 .father .son 拥有更高的权值,但选择器 p 中的 background 属性被插入了 !important,所以 <p> 的 background 为 red。

错误的说法

在学习过程中,你可能发现给选择器加权值的说法,即 ID 选择器权值为 100,类选择器权值为 10,标签选择器权值为 1,当一个选择器由多个 ID 选择器、类选择器或标签选择器组成时,则将所有权值相加,然后再比较权值。这种说法其实是有问题的。比如一个由 11 个类选择器组成的选择器和一个由 1 个 ID 选择器组成的选择器指向同一个标签,按理说 110 > 100,应该应用前者的样式,然而事实是引用后者的样式。错误的原因是:选择器的权值不能进位

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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