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谢谢CSDN hbhbhbhbhb1021(天外水火(我要多努力))和cuixiping(无心)的提醒。我会抽空把IE专有的方法如:insertAdjacentHTML的速度也给测出来看看是否合适大量数据时IE下,不用innerHTML的速度。
这里的主要测试不是指生成数据时的速度,指的是匹配速度 ,例如
我这里的匹配速度
我测的10000条数据,有效数据为1000-1100条,输出复杂的HTML,速度为360ms左右,方法为 正则匹配Match(有循环)
希望贴出您的测试数据。
行innerHTML和insertAdjacentHTML速度的测试,比均结果相差不会大于20ms(平均速度),在IE中insertAdjacentHTML速度还是很快的,在Mozilla下是得不偿失的。 可以点击这里进行简单的匹配测试
点击这里进行innerHTML和insertAdjacentHTML速度的测试,可以兼容Mozilla的
写这篇文章,其间我也是删删减减的,所以语句也不怎么通顺,看的朋友也就辛苦了一些了。
本文主要是出于有朋友使用我原来写的autocomplete的JS控件。当数据量大的时候,会出现效率极其慢的情况,我在这段时间做出的一些测试也及一些经验,与大家分享,如果有错的地方,还请指出。
经过测试,我们会发现如下的情况或者说的结论,如果您的测试结果与我的不符,请说明原因,以便相互学习。
1)当一个较大的HTML字符串给到obj.innerHTML时会出现麻烦。也就是说当一个较大的字符串在赋予一个Element的innerHTML时,这个过程将可能是我们无法容忍的。(而事实上这并非JS的错,而确实是String数据量太多)
2)用拼合字符串的方法可以使效率提高,在字符串较大时,2)的情况仍然出现。超过一定的数量,速度会明显慢下来。
3)正则匹配的方法会比平常遍历的方法要高效一些。
4)在执行过程中,绑定事件的时间会花费更多一些。测试在1w条数据情况下,大约是匹配以及生成HTML数据的30倍,也就是说生成数据总花费100ms,而绑定事件则需要3000ms。
5)总体来说。IE的速度要比Mozilla要慢(我用的是Firefox1.5做的测试)。
6)大数据量时,不要用DOM生成Element。
7)非JS内置方法,也许会引发很多时间过多重复的劳动而且可能事得其反。建议尽可能利会内置方法。
总结问题:
一、在把字符串给到innerHTML上。
二、循环绑定事件所花费时间。
三、生成我们需要的DIV所花时间。
四、不同的浏览器问题。
下面对症下药:
问题一
我们可以做的没有其它的,只有尽可能少的HTML字符串,比如最基本的一个DIV,可以这样写
在做程序的时候突然想起来51js上PK tree,一位版主所写的一棵树,1百万的一个节点,动态载入。只需要不到1秒。毫无疑问,肯定是取巧了,因为只要只生tree的html就是一个很大的数量。这个树的特别的地方就是生成树时,并非把1百万的节点都一次生成innerHTML,而是只生成在视角范围内的节点,当滚动条向下滚的时候,才动态的再生成树节点。这个方法至少我觉得思想很开阔,很有价值。
我们所知道,mySQL数据库里取数据可以这么取。SELECT * FROM table limit 0,100,意思是只取数据库中的0-100条数据。说到这里可能有些朋友也想到了,在JS中,我们可以利用这个方法来取数据,将一个数组看作是一个表。只是单纯的数据表,非二维表。如图
利用这一些,我们可以把数据有效的值先取出来。如图:
想想看。假如我们取一个数组,下标为10000,设生成一个autocomplete的节点HTML长度20(已经非常小了"
匹配数据已知:有3000条数据
输节字节数为:3000(asc码)也就是3000*20=60000字节
而用limit方法,输出为:10*20=200字节。
很明显的差距!
之后我们便可以分步求解,即当滚动条出现,或者按下down(方向键)再动态的生成innerHTML。
8-13更新:测了一下,用自己写的limit的速度,和自带的Array.slice的速度比了一下,速度差不多,而且有的时候还比slice的速度还要快一些。
Array.prototype.limit = function(l, h) {
var _a = this; var ret = [];
l = l_a.length?_a.length:h;
for (var i=0; i<_a.length i>if (i>=l && iif (i>h) break;
}; return ret;
}
有兴趣的朋友也可以自己测一下,贴出数据,看看哪个效率更好。
问题二、
为什么我们还要循环来绑定事件呢?
还是由于问题一。
假设这样写
1)
还可以这样写
2)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ainer").childNodes[0].onclick=function(){handlerClick()};
这样也可以省掉一些字符串,从而节省字符串资源。但又需要把container的子元素再遍历,所以也会花费时间,用第一种方法还是第二种?我建议还是用第一种,但最好把字符串减到最低,如:
大数据量情况下,还是越少字符越好,虽然代码不怎么美观。
问题三、
生成DIV时我们可以这样生成
var div = document.createElement("DIV");
div.onclick=function(){};
//TODO
也可以这样用字符串
var sHtml = "
当数量小时,第一种速度会比第二种快。但当达到一个数量级时,第二种要明显比第一种快。总体来说第二种较好。因为第二种还可以更灵活,比如利用join,还有正则匹配。
问题四、
这个问题也不容忽视的。每个browser有不同的特点,速度执行也有不同,我个人觉得,这点和JS上优化效率上是一样的。
尽可能的利用浏览器本身的内置方法,这样大多数情况下也可以把效率提高。
那么如何能够把脚本的效率提高起来呢?
1)用match匹配,一个aCache数组。循环match.length,并给aCache,之后用join(""),再给到innerHTML(此方法仍然需要循环,而且需额外的一个数组做临时数据存储)
2)无需循环,但必须在生成数据时也额外生成指定字符串。(此方法也需要额外的空间做临时数据)如图:
3)宁可多次判断,也不重复进行一次重新匹配。e.g:
input控件中第一次取到的值为:1,第二次按下的值为12
如果进行判断的话,可以事件存储一个值,也就是前一次按下的值。如上面的值1。第二次按下时没有退格,即再在前面的值中加一个字符2,那么我们将在前面1中匹配出的数据中进行匹配。这样可以大大的减轻循环的次数。
4)利用问题一中所写的limit,将数据动态取出。这些能够很好的解决HTML字符串过大的问题,但此方法控制不当的话,也会事得其反。
5) 利用range技巧来加入HTMLStr,也就是说,当一个HTML字符串太大时,再用innerHTML+=anotherHTMLStr,这样的方法,也是会让速度太慢,在IE中,我们可以用obj.insertAdjacentHTML("beforeEnd", anotherHTMLStr)这样的方法来插入HTML,这个方法经过测试,比较稳定。利用limit再加上insertAdjacentHTML,会使得插入的HTML代码速度更稳定,而在Mozilla中,则要利用range的技巧来达到此目的,如下:
HTMLElement.prototype.insertAdjacentHTML = function (sWhere, sHTML) {
var df; var r = this.ownerDocument.createRange();
switch (String(sWhere).toLowerCase()) {
case "beforebegin":
r.setStartBefore(this);
df = r.createContextualFragment(sHTML);
this.parentNode.insertBefore(df, this);
break;
case "afterbegin":
r.selectNodeContents(this);
r.collapse(true);
df = r.createContextualFragment(sHTML);
this.insertBefore(df, this.firstChild);
break;
case "beforeend":
r.selectNodeContents(this);
r.collapse(false);
df = r.createContextualFragment(sHTML);
this.appendChild(df);
break;
case "afterend":
r.setStartAfter(this);
df = r.createContextualFragment(sHTML);
this.parentNode.insertBefore(df, this.nextSibling);
break;
}
};
}

javaandjavascriptaredistinctlanguages:javaisusedforenterpriseandmobileapps,while javascriptifforInteractiveWebpages.1)JavaisComcompoppored,statieldinglationallyTypted,statilly tater astrunsonjvm.2)

JavaScript核心數據類型在瀏覽器和Node.js中一致,但處理方式和額外類型有所不同。 1)全局對像在瀏覽器中為window,在Node.js中為global。 2)Node.js獨有Buffer對象,用於處理二進制數據。 3)性能和時間處理在兩者間也有差異,需根據環境調整代碼。

JavaScriptusestwotypesofcomments:single-line(//)andmulti-line(//).1)Use//forquicknotesorsingle-lineexplanations.2)Use//forlongerexplanationsorcommentingoutblocksofcode.Commentsshouldexplainthe'why',notthe'what',andbeplacedabovetherelevantcodeforclari

Python和JavaScript的主要區別在於類型系統和應用場景。 1.Python使用動態類型,適合科學計算和數據分析。 2.JavaScript採用弱類型,廣泛用於前端和全棧開發。兩者在異步編程和性能優化上各有優勢,選擇時應根據項目需求決定。

選擇Python還是JavaScript取決於項目類型:1)數據科學和自動化任務選擇Python;2)前端和全棧開發選擇JavaScript。 Python因其在數據處理和自動化方面的強大庫而備受青睞,而JavaScript則因其在網頁交互和全棧開發中的優勢而不可或缺。

Python和JavaScript各有優勢,選擇取決於項目需求和個人偏好。 1.Python易學,語法簡潔,適用於數據科學和後端開發,但執行速度較慢。 2.JavaScript在前端開發中無處不在,異步編程能力強,Node.js使其適用於全棧開發,但語法可能複雜且易出錯。

javascriptisnotbuiltoncorc; sanInterpretedlanguagethatrunsonenginesoftenwritteninc.1)JavascriptwasdesignedAsignedAsalightWeight,drackendedlanguageforwebbrowsers.2)Enginesevolvedfromsimpleterterpretpretpretpretpreterterpretpretpretpretpretpretpretpretpretcompilerers,典型地,替代品。

JavaScript可用於前端和後端開發。前端通過DOM操作增強用戶體驗,後端通過Node.js處理服務器任務。 1.前端示例:改變網頁文本內容。 2.後端示例:創建Node.js服務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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