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C# 中,不可能定義抽象靜態方法。這就提出了一個問題:為什麼會有這個限制?
靜態方法是一種獨特的方法類型,不需要呼叫類別的實例。它們屬於類別本身,而不是任何特定的實例。因此,靜態方法是直接透過類別名稱存取的,例如 B.Test()。
抽象方法是聲明的方法沒有基底類別中的實作。派生類別必須重寫這些方法並提供自己的實作。這允許多態性和虛擬調度,其中要執行的實際方法取決於物件的運行時類型。
靜態方法和抽象方法之間的不相容性產生於靜態方法的呼叫方式。靜態方法在編譯時會根據類別名稱解析。相反,抽象方法是在運行時根據物件的類型解析的。
考慮以下範例:
public class A { public static void Test() { } } public class B : A { }
如果我們嘗試調用 B.Test(),編譯器將解析對 A.Test() 的調用,即使物件的實際類型是 B。這是因為靜態方法不是多態的,編譯器無法確定應調用Test() 的哪個實作
C# 中無法使用抽象靜態方法是一種設計決策,可確保靜態方法執行的一致性和可預測性。靜態方法不能是虛擬的,因為它們在編譯時解析,並且與特定物件或執行時間類型沒有任何關聯。
以上是為什麼 C# 中的靜態方法不能是抽象的?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