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類型多重繼承的函數重載
在物件導向程式設計中,多重繼承允許子類別繼承多個子類別的方法和屬性家長班。但是,當多個父類別定義名稱相同但簽署不同的方法(函數重載)時,可能會導致函數呼叫時出現歧義。本文解釋了為什麼在多重繼承的情況下不會如此對待具有相同名稱和不同簽名的重載函數,並探討了可能的解決方案。
問題描述
考慮下面的程式碼片段:
#include <iostream> struct Base1 { void foo(int) {} }; struct Base2 { void foo(float) {} }; struct Derived : public Base1, public Base2 { }; int main() { Derived d; d.foo(5); // Ambiguous call to 'foo' }
在這個例子中,Derived類別繼承了兩個重載的foo ()函數來自其父類別Base1 和Base2。但是,當我們嘗試呼叫 d.foo(5) 時,會出現不明確的呼叫錯誤,因為編譯器無法確定要呼叫哪個 foo() 函數。這是因為兩個函數具有相同的名稱,但參數類型不同。
理解繼承中的函數重載
函數重載允許一個類別擁有多個同名的方法但參數不同。每個重載函數根據其參數的數量、類型和順序進行區分。在單一繼承的上下文中,函數重載按預期工作:編譯器根據函數呼叫中使用的參數類型選擇適當的函數。
多重繼承和歧義
然而,在多重繼承的情況下,函數查找的規則變得更加複雜。當在 C 類別中尋找函數名稱時,編譯器會考慮 C 及其基底類別中該函數的所有宣告。如果找到同一函數的多個聲明,則消除衍生類別中另一個聲明所隱藏的任何聲明。
如果其餘聲明並非全部來自同一類型的子類,或者該集合包含非靜態成員和來自不同子類的成員,會出現歧義,並且程序被認為是格式錯誤的。這正是前面範例中的情況,其中 d.foo(5) 同時呼叫 Base1::foo(int) 和 Base2::foo(float),導致歧義。
解決歧義
要解決歧義並使程式碼有效,一種解決方案是使用 using 聲明。 using 聲明將名稱引入目前類別的範圍,該名稱與另一個類別的名稱關聯。在上面的範例中,我們可以使用以下內容:
struct Derived : public Base1, public Base2 { using Base1::foo; using Base2::foo; };
透過明確使用 using 聲明,我們指定要使用每個基底類別的 foo() 版本。這解決了歧義並允許程式碼成功編譯。
後備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原始問題中的第二個程式碼片段編譯時沒有錯誤,因為foo(float) 函數是在衍生類別的範圍內定義的。因此,當呼叫 d.foo(5) 時,它會解析為 Derived::foo(float) ,沒有任何歧義。
以上是為什麼重載函數的多重繼承會導致 C 中的歧義?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