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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型與建構子:哪種方法定義方法適合您的 JavaScript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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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D原創
2024-11-21 11:27:11637瀏覽

 Prototype vs. Constructor: Which Method Definition Approach is Right for Your JavaScript Classes?

基於原型與基於建構函數的方法定義的優缺點

為JavaScript 類別定義方法時,開發人員可以選擇利用原型鏈(原型方法)或在建構函式中指定它們(建構函式方法)。兩種方法都有各自的優點和缺點。

原型方法

  • 優點:

    • 定義的方法原型可以在類別的所有實例之間共享和修改,從而可以輕鬆集中地進行更新。
    • 提高了效能,因為方法創建一次並繼承,而不是為每個實例重新建立。
  • 缺點:

    • 原型上定義的方法不能存取原型中定義的私有變數建構子。

構造函數方法

  • 優點:

    • 允許方法訪問同一內部定義的私有變數
  • 缺點:

    • 為每個實例單獨定義方法,導致程式碼重複和效能下降。
    • 如果不迭代每個實例,則無法輕鬆更新或修改所有實例一.

函數定義與函數文字的使用

關於定義類別的語法,var Class 之間的選擇= function () {} 和function Class () {} 是一種風格偏好。兩者的提升方式不同:

  • var Class = function () {}:變數宣告和賦值都會提升。
  • function Class () {}:僅函數宣告是提升,而不是賦值。

本質上,原型方法在程式碼可維護性和效能方面具有優勢,而建構函式方法提供對私有變數的存取。使用函數定義或函數字面量來定義類別是風格和偏好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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